2024年单位调研报告(精选27篇)
1、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登记工作。确认事业单位具备与其法人资格相适应的开办资金、法人代表、办公地点、经费来源、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确立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主体的地位,使之取得受法律保护的“身份证”。清理不符合具备事业单位资格的单位,做好统计工作,为下一步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的富余人员分流提供准确参考数据。(截止目前,我县已登记事业单位218家,登记率占全县事业单位的47%。)
2、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动态管理,加大监督力度。随着社会经济
环境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的职责、人员、工作量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原定的编制、经费等渐渐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发展需要。做为事业单位管理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对事业单位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力度。通过年度报告制度,实现对事业单位的“跟踪”管理,为建立科学的动态管理机制创造有利条件;通过证书悬挂、公告和查询等登记管理手段,将事业单位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为公众监督事业单位提供必要条件。从而使其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早日走向市场,更好地为社会、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3、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办法,促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对事业单位改革要坚持分类管理原则,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按事业单位不同性质、职责和任务,明确事业单位类型,找出最为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的分类办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通过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使事业单位早日要面向社会、参与市场竞争,打破传统的条块分割,为下一步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做好准备。
(四)合理设定事业单位岗位,有效遏制事业单位人员膨胀。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__〕70号),和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__〕87号)的规定,对现有的事业单位实行科学分类,分别采取不同的岗位设定和管理方式,对同一类型的事业单位进行合理设定
岗位,规定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占用编制的比例。通过科学的岗位设置和管理,对事业单位实行按编定岗、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总量控制的模式。逐步转变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方式,严格按照单位需要和岗位进人,有效遏制人员膨胀。
许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多,技术人员少,外行的多,内行的少,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后勤人员比例严重失调。四要抓好结构管理,实行科学化管理。控制编制数量一直是我们日常管理的一个重点,但编制管理仅仅管理编制数量还很不够,还应将管理延伸到结构管理,这是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合理化的一个重要突破点。机构编制部门要把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结构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实现以偏重批编制数量向抓好结构管理转变。特别是事业单位,要区分管理人员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工勤人员编制等编制结构,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和属性,对每类单位明确不同的编制结构标准,对每个事业单位明确三类编制的具体比例和数量,各单位再按此结构比例使用编制和配备人员。这样,才能使机构编制管理更趋科学合理。 城乡之间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失衡 (三)乡镇机构编制实行实名制的管理
实行编制实名制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种新的尝试,它既是管编与管人的有效结合点,又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有力突破口,它的实行,有利于形成机构编制、人员、财政预算相互配套相互约束的机制,有利于从源头上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从而充分尊重和落实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木垒县为落实编制实名制,做了大量而有成效的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1、编制落实到人。通过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相互配合,组织专人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进行了彻底清理和核对,保证机构编制部门的在编人员、组织人事部
门的在职人员、财政部门的人员经费核拨情况“三相符”,为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实名建立“双证”。继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证》(称为单位证)。《管理证》实行双证管理,单位一本,编制部门一本,在《管理证》中规范完整地对在职人员及其所在岗位、占用编制类别逐一登记,并形成完善的办理程序,对领证、增人上编、减人下编、人员编制变更、办理时间进行严格规定,实现动态管理人员编制。
3、适时对外公示。建立单位证和个人证工作完成后,在编制部门的监督下,由所在单位进行对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实施,促进了机构编制宏观与微观管理的有机结合,实现了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有效转变,有利于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和群众监督,使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相互配套约束更加有效,防止了超编进人、混编混岗、“吃空饷”和随意调整人员编制等现象的发生,为实行“阳光编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