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可行性研究报告(通用30篇)
十、项目能耗分析
1、项目年用电量777126.67千瓦时,折合95.51吨标准煤,满足温州智慧农业项目项目生产、办公和公用设施等用电需要
2、项目年总用水量2194.26立方米,折合0.19吨标准煤,主要是生产补给水和办公及生活用水。项目用水由产业发展示范区市政管网供给。
3、温州智慧农业项目项目年用电量777126.67千瓦时,年总用水量2194.26立方米,项目年综合总耗能量(当量值)95.70吨标准煤/年。达产年综合节能量35.40吨标准煤/年,项目总节能率29.56%,能源利用效果良好。
十一、环境保护
项目符合产业发展示范区发展规划,符合产业发展示范区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对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都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内,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项目设计中采用了清洁生产工艺,应用清洁原材料,生产清洁产品,同时采取完善和有效的清洁生产措施,能够切实起到消除和减少污染的作用。项目建成投产后,各项环境指标均符合国家和地方清洁生产的标准要求。
十二、项目建设符合性
(一)产业发展政策符合性
由x有限公司承办的“温州智慧农业项目”主要从事智慧农业装备项目投资经营,其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20xx年修正)有关条款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
(二)项目选址与用地规划相容性
温州智慧农业项目选址于产业发展示范区,项目所占用地为规划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此外,项目建设前后,未改变项目建设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在落实该项目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产业发展示范区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因此,建设项目符合项目建设区域用地规划、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