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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自查报告(精选17篇)

2024-09-22 08:48:31报告范文打印
保健食品自查报告(精选17篇) 按照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经营保健食品的通知要求,本企业对保健食品的经营过程进行了自查,其自查结果如下:1、从进货来源进行自查,本公司采购部在进行业务洽谈时首先对供应商及产品的资质进行初审,质管部对供货方资质进行复审,....

  经过此次自查,我厂基本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厂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

保健食品自查报告 篇16

  一、主要情况

  1、执业许可证

  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服务项目与许可项目相符;无伪造、涂改和出借、盗用、买卖执业许可证等行为。

  2、人员技术考核合格证

  从业人员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基本掌握本岗位相关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3、建筑与布局

  我院无擅自更改技术服务区已核定的面积、设备、设施、布局与流程的情况。

  4、管理

  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包括操作常规、抢救流程、病例讨论制度、接转诊制度、院内审批制度、医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并落实。

  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按照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进行,并有记录;技术服务过程质量基本达到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标准和要求。

  6、医学证明文件的出具

  我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等医学证明文件真实准确,符合法定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标准和要求。

  7、医疗事故

  我院未发生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方面的医疗事故。

  8、信息资料管理

  各项技术服务登记健全,填写基本规范;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等相关信息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上报。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面积严重不足,开展保健业务不够全面。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为1991年建成投入使用,面积仅为1260㎡,设施、布局与流程均未达标县级妇幼保健院相关标准要求。

  2、存在人员不足,缺乏专业人才,技术力量薄弱,缺乏学科带头人等。

  3、保健和临床缺乏有机结合,没有完全发挥相互促进的作用,保健特色不显著。

  4、应进一步加大对母婴保健服务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

  5、信息化建设达不到相关要求。

  三、意见和建议

  1、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自身建设,达到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区的面积、设备、设施、布局与流程达标。

  2、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技术队伍建设。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技术队伍建设,就是要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端正、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爱岗敬业的妇幼卫生技术队伍。

  3、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对于提高妇幼保健形象、优化妇幼保健服务、降低运行成本、规范管理与监督、提高决策水平、推进妇幼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4、强化服务质量和创新意识。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妇幼保健机构要认真研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母婴保健服务工作实际,创新思维,促进我县妇幼卫生科学、可持续发展。

  5、加强管理,强化母婴保健服务工作考核和指导。母婴保健服务领域越来越宽,项目越来越多,投入越来越大,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标准和要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并组织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保健食品自查报告 篇17

  一、组织领导

  在接到市局下发的《x年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局务会,部署执法工作自查,由x局长负责,副局长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完成。

  二、行政执法工作自查

  (一)自查阶段

  自查人员认真学习和对照实施方案、检查评分表,对成立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和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认真、彻底的自查。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实施处罚主体资格、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是否亮证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处罚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是否合法、是否已经建立了行政执法台帐,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对已结案的案卷进行了整理归档。

  (二)总结阶段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改正的及时进行了改正,对不能更改的提出了整改的意见,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及时改进,不能犯同样的错误。经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因县局行政许可事项不多故未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

  2、有的案件无充分的理由减轻了处罚。

  3、有一个案件涉及到没收物品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而适用简易程序。

  4、有2个案件没有完全执行而没有办理延缓、免交手续。

  5、有的行政处罚案件文书记录字迹潦草、不易辨认、语句不通、词不达意、处罚决定书有错字。

  6、由于县局编制不足故未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

  三、整改意见

  在以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要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文书书写,部署实施《行政许可法》,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将执法工作细化、量化,将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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