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整改报告(精选15篇)
三、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公司经营两年以来,担保业务能按规范运作,公司业务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在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基本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不健全。没有一套相对科学完整的风险识别与分析评估系统,对企业风险的评估主要依赖业务员的主观判断。
(二)业务征信信息难获取。现有的征信系统管理主体是中国人民银行,使用主题是国内各家银行,未对担保公司开放使用,由此出现的担保业务时间与贷款信息不对称,制度上加大了担保风险。
(三)担保抵押、质押手续不健全,评估及公证部门的收费标准让企业难以承受,评估、抵押流程所需时间较长,影响了公司的全面发展。
(四)担保后监督不到位。企业贷款后,受环境、成本等因素的影响,不能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贷款企业进行资金使用的监督,不能及时了解企业的正常经营状况,缺乏与放款银行的有效专题沟通。
四、整改措施
根据XX省、XX市金融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详细制定了规范整改措施:
(一)努力培养从业人员对被担保人的履约能力作出科学判断和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的审查能力
一是分析被担保人借款是否合理。二是分析被担保人还款来源是否有保障。三是被担保人的还款能力分析应基于对企业现金流量分析、资产负债比率等偿债比例和流动性分析,着重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二)公司要切实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参照融资性担保企业财务标准,聘用专门的、全职的财务管理人员,认真落实财务的管理与执行,及时按照标准提取两金。
(三)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机制。要加强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多组织学习涉及于担保的银行贷款纠纷的案例,迅速提高业务人员素质。要引进熟悉银行授信、风险管理等专业知识的人才,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员队伍,保障担保机构业务可持续发展。
(四)要充分运用社会征信业的成果。通过最近几年的发展,我国个人征信业和企业征信系统人民银行登记查询系统均已得到长足的发展,其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已初步体现。担保是或有负债,也是授人信用,合理采用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并对其资信状况进行评价,会弥补与被担保人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五)按照国家相关抵押、质押的要求规范担保抵押、质押手续,对反担保资产及股权进行相关的法定登记。规范统一评估、公证部门的收费标准,在不改变规范流程的条件下,适当缩短时间。
(六)公司设立专门部门,与银行相关部门配合定期对被担保企业的经营状况及财务预算进行监督核查,明确企业盈亏情况,及时制定相关方案,控制风险到最低。在企业贷款到期前一月、半月、十天,及时通知企业做好还款准备,以防逾期。
(七)整改时限
公司努力在经营发展中稳健经营、降低风险,目前,已经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指示完成了规范整改工作。
五、发展前景和担保承诺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遵循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范合法经营,积极帮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市场前景好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开展融资担保和信用担保,业务正常有序,发展前景广阔。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股东均按照《公司法》、《XX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公司章程》等法规自愿出资,无虚假出资、非法集资、抽逃资金、高息借贷等违法违规活动,未导致金融机构、被担保企业和投资人的资金遭受损失。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严格管理,规范运作,积极和金融部门广泛合作,为企业进行融资担保服务,助推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公司整改报告 篇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书面审议,一致通过本报告。
xx年3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监公司字【】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同年4月23日,北京证监局发布了京证公司发[]18号《关于北京证监局开展辖区上市公司治理等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认真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通过开展自查、公众评议和整改三个阶段的活动,切实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公司高度重视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认真组织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确定相关责任人,根据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具体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截止11月底,公司已圆满完成了自查、公众评议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现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主要工作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制定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计划。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公司高度重视,将两份通知及时发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各位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为做好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召开了相关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北京证监局xx年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本次专项活动的具体目标、基本原则、总体安排和监管措施,并制定了中国人寿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计划报北京证监局。公司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小组,董事会秘书刘廷安负责协调落实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具体工作,就活动的工作安排、工作进展以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与北京证监局沟通。董事会秘书局负责相关具体工作的落实。
2、认真开展自查,切实查找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顺利完成自查阶段的各项工作。
在4—5月份自查阶段,公司对照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自查事项,认真总结上市以来在公司治理方面开展的工作,逐项对照,切实查找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原因并制定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表,形成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经总裁室讨论通过后,提交6月12日董事会审议,并经北京证监局审核后于6月15日正式对外公告。
3、认真做好公众评议,加强与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沟通与互动。
进入公众评议阶段后,公司在对外公告的自查报告中公布了公众评议电话和网络平台地址,指定董秘局专人负责接听电话、维护网络平台,认真做好记录,收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xx年5月21日至22日,公司在广西举办了首次“全球投资者/分析师公司开放日”活动,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的一线运转创造了良好的机会;xx年7月13日公司举办了“寿险公司价值分析报告会”,向投资者介绍寿险公司估值的方法。同时向与会人员发放公司治理调查问卷,征求大家对中国人寿公司治理的意见和建议。
4、北京证监局的现场核查及评价意见。
本公司于xx年10月8日至10月9日接受了北京证监局的现场核查,并于xx年11月13日收到了北京证监局下发的京证公司发[]229号《监管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肯定了中国人寿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积极开展的有成效的工作,指出本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同时也指出了公司需要整改的几个问题。根据北京证监局的意见,本公司于10月中下旬开始进行了针对性的整改。公司于11月20日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了针对《意见》的整改报告,北京证监局于11月28日出具了《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评价意见》。
二、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一)公司于今年年初成功实现a股股票上市,对境内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的要求、特点的了解程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公司需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近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境内投资者的沟通,通过境内路演、主动邀请投资者来访及定期会晤等方式,实现与投资者的多层次、多形式、主动全面的接触。
整改措施: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境内投资者的沟通。具体落实措施包括:
1、按照境内外上市地监管要求,制定了《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规定》,于xx年6月12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进一步提高为股东、投资者、分析师服务的水平;
2、采取定期举办推介会、境内路演、主动邀请投资者来访及定期会晤等方式,实现与投资者的多层次、多形式、主动全面的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