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工作报告范文(精选26篇)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以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认真学习领会在xx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坚定立场方向,保持政治定力,盯住目标任务,抓好贯彻落实。
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的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纪律建设,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自觉做到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党内决不容忍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允许以老乡会、同学会和战友会等形式搞团团伙伙、相互提携。
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严肃党的纪律,不仅要强化党的政治纪律,还必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各级党委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各级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坚决查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使党规党纪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牢记管党治党职责,全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深化对“两个责任”的认识。党的xx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作出的重大部署。树立并强化党委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两者相互作用、浑然一体。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不放,推动其落地生根;要使“两个责任”同向而行、同步发力,务必取得实实在在的新成效。
深入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深化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坚决惩治腐败,推进源头治腐,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廉政教育。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强化领导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政表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对分管部门和领域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纪律监督,严肃查办案件,维护党员权益,切实做到有纪必执、执纪必严。要强化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强化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要严格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搞“四风”,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既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也追究分管领导责任。要落实“一案双查”,每查处一个案件,必须在调查报告、审理报告中明确提出是否对领导责任实行倒查的具体意见。
(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打攻坚战、持久战思想,坚持盯住一个又一个时间节点,抓住一个又一个具体问题,加强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坚决查处并通报曝光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送“红包”等问题,积小胜为大胜、以跬步至千里。强化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车改革、楼堂馆所建设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传递越来越严、越抓越紧的信号。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对穿上“隐形衣”的各种“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反弹。紧紧依靠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形成反对“四风”的良好社会氛围。
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以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和廉洁履职为核心,督促主责部门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村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全面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标准化作业。高度重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暗腐败”、“小官巨贪”等问题,重点查处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扶贫开发、社会保障等腐败案件。召开全市第六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当前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用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宗旨意识不牢、履职不勤、办事不公、为政不廉、服务不优等问题。
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开展第四届“廉政文化月”活动,进一步激活、传承红色基因,大力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干事创业。及时通报重大案件查处情况,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惩治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落实省纪委等部门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规定,倡导形成“节俭办宴席、请客不收礼”的新风尚。
(四)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强化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同政法、审计等机关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案件线索。要强化职能管辖、级别管辖和全市纪委一盘棋的意识,建立查办案件指挥协调、各负其责的有效机制。要采取交办、督办和指定交叉办理等方式,支持、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查办案件。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围绕遏制腐败蔓延的目标,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作为审查重点,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依纪惩处的重要内容。重点查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积极推进依纪依法反腐。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查办案件,大力推进办案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做好纪律和法律的有机衔接工作。强化问题线索管理,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重证据、讲程序,使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纪的检验。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发挥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开展案件质量大检查,评选优秀案例,强化案例指导。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办案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有效遏制和预防腐败。
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在反腐败工作中,既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又要始终保持冷静客观,不刮风、不搞运动。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把握好工作失误与严重失职渎职、一般性错误与严重违纪违法的界线,历史地看问题、全面地看干部,严惩腐败者、支持干事者、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追究诬告者,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事实,为干事创业的干部鼓劲撑腰,积极挽救错误情节轻微的干部。
(五)加大改革力度,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
稳步推进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等制度。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机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改革部署。
积极探索反腐新路径。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设立专项巡查办公室,突出巡查重点,着力发现线索,充分运用巡查成果评价和使用干部。推进县(市、区)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公开扩大试点工作,建立对县级党政正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管理的务实管用新机制,探索反腐败的治本之策。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创新,形成规范高效、网上留痕、全程监管的办公办案新模式,提高科技反腐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