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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毕业实习报告范文(精选29篇)

2025-04-01 14:40:10报告范文打印
精选毕业实习报告范文(精选29篇) 时光匆匆,转眼间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即将画上了句号。在人生的最 后一个暑假,我有幸到电信揭阳分企业实习,在这一个多月的实习期里,我接触了许多的人和事,初步了解企业的运作方式和日常业务,也在实践中检验自我,提升自我。....

  2、办理入住

  首先确定业主身份,登记业主资料,必须做到详细准确。在陪同业主验房中,要详细记录验房过程中出现的的问题,时刻跟进,在验收合格后,向业主发放钥匙及各种相关资料,如《房屋质量保证书》《小区用户手册》等。应业主要求开通住宅内水电等。如有其他规定要求等双方相互沟通,协调。在验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准确向业主解释说明,明确责任归属。在这里,因为房地产和物业是一家,所以如果有些在将来业主装修时可以遮盖弥补的问题,物业会帮工程掩盖过去,比如抹灰不平整,厨房顶棚不抹灰等问题。

  3、装修管理

  装修管理是物业管理中一个重要部分。每个业主都有自己的审美观和生活理念。所以在装修过程中必会改动很多地方已达到自己的要求。但物业公司必须从方便今后管理的角度去管理装修,这就必然会与业主的利益发生冲突,因此在装修管理中,物业公司必须事先要求业主进行专修登记,并告知业主装修时的注意事项,与业主签订《房屋装修协议》,提前将未来可能出现的矛盾和责任消除。当然,有些业主可能不按照协议装修,这就要客服人员对装修业主及装修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房管员要不定期巡检。在巡检过程中,检查装修人员的出入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但由于小区没有封闭并且正在施工,所以并没有该环节,小区流动人员比较多,管理较困难。还要检查业主是否私自改动承重结构,管线,有无乱用电,装修垃圾是否对方在指定地点等。发现问题,及时与业主协调解决,以免在日后造成麻烦。

  4、日常管理,服务

  在此实习这些日子,我一直这样认为,只有各个部门各尽其能,各负其责,这个小区才会安宁、和谐。

  我认为各部门应该是这样的局面:

  客服部,接待有礼,言行规范,记录详细,准确解答,跟进处理,协调合作。

  维修部,及时反应,迅速行动,准守规定,服从指挥。

  保洁部,认真负责,吃苦耐劳,遵守规定,。

  保安部,忠于职守,举止得体,提高素质。

  各部虽然职能不同,但都是物业的组成部分,统一领导,协调合作才能保证物业工作顺利正常运作,才能更好更快的解决问题,为小区业主服务。

  在日常管理中,巡检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是发现问题,弥补工作漏洞的一种手段。保洁主管,保安,客服人员在平时工作中把看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负责部门,各部门及时解决,这就减少了业主的投诉,提高了满意度,在无形中提高物业企业的形象,同时也可以为公司挽回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真正良好的服务不是完美地解决投诉,而是在不良事件出现之前及时处理解决,将不良影响消灭在萌芽状态。所以物业人员在巡检中要密切关注各种可能导致伤害企业和业主利益的事物。在实习中曾经有一户业主入住半年了才被查出没有安装电表,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这是管理工作的严重失误。所以在日常工作中要制定严格的工作流程,严格详细记录,做到户户登记,层层跟进,步步落实。保洁,保安,客服,维修四部门紧密配合,及时沟通,互通有无,共同为维护物业和业主的正当利益努力。

  5、熟悉法律,明确权责

  在物业工作中涉及到很多权责问题,明确权责,将更好的开展物业工作。对于属于物业的责任,物业要勇于承担,积极处理。不属于自己的责任,要真诚的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解释清楚,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在实习中出现了两个关于责任的案例,让我感触颇深。

  案例一,该小区正在建设中,还没有实现封闭。某日,几名外来人员已买房看户型的名义进入某业主家中,趁业主不备盗走大量现金后离开。业主察觉后到物业要求调出当日监控查看,并且要求物业赔偿。物业拒绝后,该业主经常到物业公司闹事撒泼。

  案例二,某车主因为车在园区被盗要求物业赔偿,被公司拒绝。

  以上两个案例都是在园区内发生的.盗窃事件。开始我们都认为物业公司的安保工作存在失误,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查看了相关的法律后才知道其实公司的做法是正确的。犯罪行为具有不可预测性,物业公司是小区的服务者,而不是保护者。物业公司的保安义务属于防范性质,与公安机关的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利益的法定职责有着本质的区别。同时民法中强调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物业公司承担保安义务与其收取的保安费是对等的。如果业主要求全额赔偿这就违背了对等的原则。另外,要看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业者在发生财产损失后要物业赔偿的条款。如果没有规定且物业没有过失行为,物业公司可以不予赔偿。

  案例一中的业主声称自己被盗七千多元,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业主需要证明被盗现金的存在性和准确性,并且要提供物业公司的工作与案件的发生存在必然联系。业主无法提供,所以公司拒绝赔偿。对于业主要求调看监控录像一事,物业也是拒绝的。虽然业主是小区的主人,但物业出于安全保密的角度考虑一般是不允许业主调看监控录像的。除非是公安机关介入。

  在案例二中,除了以上的解释还涉及到保管问题。在《物权法》第70条中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车辆停放在自家的车库中,与物业公司没有形成车辆保管合同关系。”《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接时成立”。因为业主没有把车交给物业公司管理,双 方也没有签订保管合同,所以物业公司不承担保管义务,因此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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