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精选24篇)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篇21
根据《预算法》有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及衡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山财绩〔20xx〕84号)文件精神,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及专项项目资金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为一级预算单位,负责人:唐,机构地址:x县开云镇衡山大道9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机构设置情况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内设构16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体制改革股)、人事股、计划财务股、规划与信息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股、妇幼健康服务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爱国卫生工作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科技教育股、老龄健康股;
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4个,分别衡山县流动人口健康服务站、衡山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应急管理中心、衡山县老年人服务中心;
所属正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3个,分别衡山县避孕药具站、衡山县卫生健康宣传指导站、衡山县120调度中心。
(三)人员编制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日,衡山县卫生健康局编制人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人员11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开支人数115人。
(四)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省、市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湖南省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衡山县增补药物目录,拟订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6、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7、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省、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行规划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建议。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建设和培养,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1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保健政策,负责全县保健工作的管理,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制定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3、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基本支出情况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基本支出为1826.7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为1211.77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为439.02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为171.81万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中央及省财政补助下达2505.36万元,按照财政事权分担比例,县本级配套6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开展服务支出,主要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购买服务支出、成本支出等。
(2)计划生育服务专项: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中央共下达383.62万元,省财政67.13万元,县本级配套29.95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中央财政下达102.58万元,省财政下达30.79万元,县本级配套164.35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项目省财政下达128.64万元,县本级配套170.26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省财政下达2.46万元,县本级配套7.87万元;失独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县本级配套15万元;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农保及医疗保险县本级配套10.33万元;特扶人员节日慰问金县本级配套26.55万元;特扶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县本级配套7.74万元。
(3)卫生医药体制改革专项:
县本级配套30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及公用经费财政补助包干。
(4)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专项:
县本级配套81.7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从事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老年生活困难补助。
(5)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奖励经费专项:
肇事肇祸严重精神病患者“以奖代补”县本级下达经费103.2万元,全县经核查实际符合补助对象要求的动态管理严重精神病患者400余人,实行对精神病监护人发发放监护费年每人补助2400元。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项资金:
县本级配套1150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支出,包含防控物资、设备、新冠疫苗、隔离点宾馆的租赁等费用。
(7)卫生专项支出
县本级配套49.3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面向全体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面向特定人群或针对特殊公共卫生问题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部门整体基本支出绩效情况
(1)、基本支出资金绩效情况: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机关行政运转保障。衡山县卫生健康局20xx年基本支出1826.7万元,较上年增加3.87万元,增加0.21%。按经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金额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1211.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9.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1.81万元,其他支出4.1万元,合计1826.7万元。
2、机关厉行节约。20xx年,财政批复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46万元,实际支出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8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37.8万元,执行率17.83%,比上年同期支出减少2.95万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支出连年下降,厉行节约效果明显。
(2)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专项、公共卫生专项、其他医疗卫生支出专项和计划生育服务、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专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