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自查报告(通用27篇)
(三)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前年,我委提请市政府组建了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去年又提请市政府组建了市户外广告审批委员会,使了各类专家在城市管理中拥有了发言权。在城南和草市两个污水厂bot项目招商中实行了招标代理制,委托国内著名的江苏现代咨询公司负责招商,使专家咨询的作用不断增强。在建设配套费减免方面,推行了行政办公会议事制,防止了减免权的滥用。在行政审批上完善了规划许可公众参与制和公示制,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进程不断深入。
(四)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规范部门执法行为,防止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在执法责任制方面抓住了四个重点:一是推行多主体执法制。我委提请市法制办公布了部分下属执法单位的主体执法资格,使市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市容环卫局和市城监支队能以自己的名义执法,促成了自我约束,自我承担法律责任的执法机制的形成;二是规范执法委托关系。在构建委托执法关系时,由市建委主任分别与市建管办等4家单位的负责人签订执法委托书,明确了执法范围、内容和权限,推行了执法调查、审查和决定“三分离”制度,构建了互相支持,相互监督的执法关系;三是健全执法公示制。为接受社会监督,我委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部门责任、罚没标准、罚没执行情况等在建设网站上进行了全面的公示,公布了举报电话。现公众可直接在网上对我委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网站的日平均点击率达500多次。去年上半年就收到建议与批评200多条,绝大部分已被采纳。
(五)严格办理行政处罚事项。在行政执法中注意发挥一线部门的作用,重点把握了规划、建安、城监支队、市容环卫、市政园林和节能装饰等六个部门的执法。全系统仅去年就实施行政处罚立案485起,其中规划类起、市政园林类10起、市容环卫类45起、建安类23起,公用事业类1起、城建监察类282起。从实施的情况来看做到了行政处罚“三分离”,如市城监支队推行的大队调查,法监科审核,支队领导签发处罚决定书制度。市规划局推行的分局调查,局法规科审核,局负责人签发处罚决定书制度,以及我委机关推行的受委托执法单位调查,委法规科审核,委领导签发处罚决定书制度等,通过严格执法程序,加强了对执法行为的制约,保证了执法行为的规范。
(六)加强了行政执法的监督。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我委已采取了多种途径:一是及时公布行政处罚结果。凡我委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事项,都会及时在建设网上对违法单位、违规事由、处罚标准、处理结果等进行公示,以利社会监督;二是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投诉。去年以来我委坚持了由委机关领导带班,各科室负责人轮流在值班室接待群众访投诉制度,仅去年就接待来访75起。对群众的投诉随时责成相关部门处理,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加强了对下属部门的监管;三是坚持了“行风热线”监督制度。近几年来,我委积极参加了市广播电台的“行风热线”活动,在每月10日的上午,都派部门领导到广播电台与广大听众直接对话,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四是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工作人员一般性的违法违规,部门纪检负责人会及时采取约谈的方式打招呼,对严重的则坚决采取党纪政纪措施。如市规划局去年对执法违规的一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2人给予了行政处分;五是推行了执法绩效考核。从去年起,我委在全系统推行了绩效考核制度,将执法绩效考核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了年终考核目标。去年我委对市规划局、市政园林局、市容环卫局、市建管办、市城监支队等13个单位,以及委机关8个科室进行了执法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发挥了执法监督作用。
(六)主动协调与外部门的执法合作关系。针对城市地下水取用管理中我委初审权不能落实、地下水取用点盲目设置、排污费流失严重等方面的'问题,我委约请市水利局联合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从取水行政审批的申请、审核、互相把关等方面作出明确的界定,解决了过去两个部门管理行政行为无序的问题。为配合市防雷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我委与该部门共同出台了防雷项目报建、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规范了部门间的行政审批行为。
(七)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我委及所属执法单位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案件:一是做好行政复议的宣传工作。我委在办理具体的行政处罚案件中,坚持做到了将复议机关、复议时限告知清楚,全年无一起因复议告知不明的案件发生。在接待复议申请人口头复议申请时,认真做好复议被申请人的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如去年在接待监利县公民要求撤销该县规划部门一起行政作为的复议时,由于及时进行了宣讲,使他们得到满意的答复,从而改变了复议请求;二是依法进行行政复议和参加行政诉讼。去年我委及所属部门共依法参加4起行政复议案和2起行政诉讼案活动,其中3起复议都依法进行了答辩,现暂未定案;2起行政诉讼案依法出庭应诉,已判决胜诉。近几年来,我系统所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尚未一起被复议撤销或判决败诉。
(八)制定了一若干规范依法行政制度。几年来,为规范全系统的行政活动,我委专门制发了《建设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规程》、《实施建设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设行政处罚工作规程》、《市城监支队执法综合试点方案》等一批基本的规范依法行政的工作制度。市规划局等部门还结合部门特点制定了一批实施细则,从制度上保证了行政行为的规范。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在“五五”普法期间,我委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同样突出:
(一)学法风气还不浓。在学法活动中,还有部分的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特别是专业法的学习不重视,不积极,学法存在走过场,敷衍了事现象;
(二)对行政依法治理重点问题研究不够。在依法治理中,我委虽然抓住了一些重点和热点问题,但对形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尤其是从法制上应采取的对策等研究还不透,整改措施还有待加强;
(三)社会普法宣传力度不足。虽然抓住了“12.4”法制日宣传活动开展的契机,展开了一些面向社会的专业法宣传活动,但在长效宣传方面,尤其对广大市民沟通性的普法方面还显得力度不足;
(四)执法整体协调机制还有待建立,执法的力量还有待整合,执法的整体合力成效还不明显;
(五)有些部门行政不作为问题还比较突出,对群众反映较多的违章搭建、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执法还不够及时与彻底;
(六)行政许可审批方面,对关联事项的内部联合审批程序还有待改进,审批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
(七)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还不完善,有些部门负责人凭经验决策现象还比较普遍,法律顾问制度还有待进一步推广。
今后,我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做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一)坚定推行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进程。将重点抓好相关部门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重大事项专家咨询与专业机构代理制度的建立,防止盲目决策,违法决策现象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市规划、市容环卫、城监、建安等一线执法部门,建立符合部门特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解决好部门之间、部门内设机构之间、执法人员之间的责任明确问题;
(三)强化执法责任监督。将通过建立提请执法事项、执行成效反馈、执法事项备案等方式,加强对部门执法个案的监督,加重对违法执法责任人的追究力度;
(四)建立统一的市级诚信监管体制。将现有的规划、房地产、建安三大块诚信管理合并为统一的管理体,实现信息通报、行政处罚的统一联动;
(五)探索行政审批程序改革的新路子。将按照省、市对行政审批改革的新要求,在合并事项、缩短时限、提高服务满意度上再作探索,努力在行政审批管理方式上有所创新。
(六)加大专业法宣传力度。在“__普法”中,我委将在加强部门执法人员专业法学习的同时,加大专业法在社会上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在新公布的《城乡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节能法》宣传方面力求有新突破。
总之,我委将巩固“五五”普法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并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的整改措施,努力在“五五”普法中取得新成绩。
普法自查报告 篇14
园区管委会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严格按照我县关于“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通过园区各局室同志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