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乡镇安全生产计划(精选22篇)
4、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
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检查,针对企业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存在爆炸危险的高风险作业活动进行检查,防范事故发生。督促企业实行关键部位安全评价评估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防事故发生。
5、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精神,强化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理,防止新开工建设工程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对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单位,持续组织开展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营场所管理薄弱等方面的专项检查。
6、加大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
严格施工资质行政审批,加强对建筑施工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以防坍塌、防电击、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隐患监管检查,特别要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三)立足防范,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围绕安全生产监管重点领域,各相关部门要明确目标,制定方案,狠抓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村(居)全面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1、继续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始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主题、主线、主抓手”,全面开展“治患保安”行动,严格过程监控监管,持续推进各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长效。建立完善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摘牌等制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要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评估准确,整改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一律进行逐级挂牌督办,并通过发文、公告等形式予以公布,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对治理情况跟踪监督整改。
2、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在全面落实各项重点监管措施的同时,针对相关行业、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火灾、职业卫生、民用燃气、特种设备,农用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党政联席会、季度例会制度,完善联合执法、联手整治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整治、整顿重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3、扎实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行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包而不管、以包代管及非法改装、违法挂靠、违规装载等问题;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打击客车客串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问题;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堵塞封闭等问题。通过深入细致的排查整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着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广泛开展全社会、全员参加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继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第一”主题活动周、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形式,打造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活动品牌,继续开展安全文化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创办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加强安全信息沟通,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参与、关注安全的浓厚良好氛围。
2、大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分类指导”的要求,依法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对村(居)委会和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同时,加强企业新进人员、农民工、工人上岗、转岗、班组长等人员的安全培训。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做到应培尽培,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
(五)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建立和完善安监办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等安全监管为主体的安全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综合考评与企业生产现场安全检查相结合的安全监管常态机制;建立和完善部门沟通、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建立以公众、新闻媒体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服务质量定期评估、安评报告随机抽查等制度,通过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着力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体系。
1、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文件的要求,坚持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与安全评价、行政许可、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结合起来,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要严格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2、加强职业危害监管体系建设。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大,安监、卫生、人社、工会等部门要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加快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能,明确责权,加强行业职业健康工作指导,有序进行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着力形成“企业重视、预防有效、重点突出、监管有力”的职业危害防控体系。
3、着力提高安监队伍整体素质。采取专项培训、横向交流、外出观摩学习、网上学习等有效途径,提高安监干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大力开展“服务企业争奉献,服务发展争一流”的竞争活动,单独成立安监办,造就一支真抓敢管、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为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