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社区文明创建工作计划(通用15篇)
成员: 各社区(村)书记主任
三、创建要求
(一)道办事处创建标准:
1、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街道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有相应的成立文件,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积极指导、协调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文明创建的活动要求,开展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和“邻居节”等文明创建活动,有相关活动记录等材料。
2、开展理论学习,有完善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3、运用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等多种(三种及以上)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以及市创建办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运用多种(三种及以上)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4、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四关爱”志愿服务活动为重点,深入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和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招募志愿者,定期开展志愿者培训,规范记录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信息,组织志愿者星级认定或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有对志愿者给予回馈的措施。
5、加强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建有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中心正常运行。
6、加强市民学校、道德讲堂建设。开设市民学校,教育培训制度健全;有“市民学校”标牌,有师资队伍名册;教育培训活动形式多样(三种及以上),有当年市民学校的教育培训活动记录。市级以上文明街道建有道德讲堂,并经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记录。
7、加强科普宣传。街道设立科普活动场所,有科普宣传活动阵地;利用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科普活动,有科普活动的活动计划、活动日期和参加人次等相关记录材料。
8、消防设施、便民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完善。街道办公场所、文化活动场所应设有坡道和盲道,无障碍厕所或残疾人专用厕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有无障碍标志。消防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安全达标。便民服务设施齐全,有休息场所、饮水机(包括水、纸杯)、水笔、老花镜、应急药箱等。街道避灾(难)场所建设符合标准要求。
9、做好法律援助与服务工作。街道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有街道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文件,有调解委员会的组织网络、成员名册和工作制度;设有街道纠纷调解的工作场所和明显标志;有当年纠纷调解的原始记录。
10、环境整洁有序。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秩序良好,无污言秽语、吵架斗殴现象。
11、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要求:街道文化活动中心(站、室)等开辟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为未成年人放学后和节假日开展活动提供服务。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在活动场所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12、做好低收入住房保障工作。对街道所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有调查摸底的汇总表;并采取措施解决廉租住房保障问题,实现应保尽保,有实际解决的相关材料说明。
(二)道综合文化站创建标准:
1、运用多种形式(张贴画、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册)等)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有2种及以上形式宣传,3处为符合;1—2处或1种形式宣传为基本符合;无宣传为不符合。
2、综合文化站正常运行及设备维护情况。正常运转且有维护记录为符合,否则为不符合。注:有些进去一股霉味,或者新装修的油漆味,说明不是正常运行。
3、综合文化站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无被挪用或侵占为符合,否则为不符合。注:堆放杂物记为不符合。
4、综合文化站向居民开放情况。显著位置公布开放时间,有详细的开放活动记录为符合,否则为不符合。注:向居民开放不正常记为不符合。
5、有明显禁烟标示,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有禁烟标识且无吸烟现象为符合,否则为不符合。注:没发现吸烟现象,但发现烟头也不符合。
6、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在文化站走一圈,观察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不少于三项为符合,否则为不符合。
7、周边主要河流沟渠无黑臭水体。周边河流发现有黑臭水体即为不符合。若周边没有河流沟渠,则记为“符合”,并在“考察记录”栏内说明。
(三)各社区,城中村参照执行创建标准:
1、推进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各级文明社区、文明楼道等创建活动,形成特色亮点,要有文明社区创建计划以及工作总结;开展社区邻居节等形式多样(三种及以上)、内容丰富的邻里互助和联谊活动,有相关活动记录和人际关系资料等;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市级以上文明社区建有道德讲堂,并经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记录。
2、在社区设置多种形式的公益广告。社区办公场所、便民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和居民小区显著位置分别设置不少于3种形式(张贴悬挂、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的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以及市创建办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运用多种(三种及以上)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每条道路、每块绿地上均设置有文明提示或温馨提示标志。
3、设置宣传橱窗,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社区居民公约(或村规民约)和好人榜等,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4、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依托物业公司,由党支部、居委会、物业公司联合组建志愿服务工作站,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社区志愿者名册,经常开展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有社区志愿者服务计划、活动记录以及总结性材料。广泛招募志愿者,定期开展志愿者培训,规范记录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信息,加强社区“四关爱”志愿服务工作,建立孤、老、残、弱等弱势群体的帮扶名册、帮扶制度,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和残疾人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相关记录。组织志愿者星级认定或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有对志愿者给予回馈的措施。
5、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乱堆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乱堆放,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秩序良好,无污言秽语、吵架斗殴现象;无饲养鸡、鸭等家禽现象;7:00—19:00之间无室外遛放宠物现象,其他时间,无敞放宠物现象;无车辆压占绿化带、占用消防通道等现象;无车库、车棚违规居住或经营现象。
6、建有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中心正常运行。
7、加强基层党团组织建设。
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建立社区党员、团员名册,有社区党、团组织建设总结性材料,以及开展党、团组织建设的会议和活动记录。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名册,有流动党员管理和活动的相关记录。
8、加强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
制定实施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与管理的工作方案,有相关总结性材料。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9、做好社区技防、人防、物防、消防等安全保障工作。
社区居委会有治保会,社区警务室和治安辅助力量配备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居住社区有门卫值班或有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住宅楼防盗、消防等设施符合公安、消防标准要求,设施保养良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新建居民小区(20xx年以后)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标志。
10无障碍设施完善。
居住建筑出入口要坡化处理,小区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要在主要路口设有坡道、盲道。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有无障碍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