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精选30篇)
抓好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16.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电视专栏、专家论坛、食品安站、“食安”微博、短信平台、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教育等多种方式,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广泛宣传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和成效,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和满意度。
17.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应对。完善部门、街道与媒体协调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支持新闻媒体开展*监督,认真核实、查处媒体报道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反馈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及时报道食品安全监管成效,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高度重视网络舆情,提高舆情分析应对能力,对发现的网络舆情信息及时、准确回应,维护政府良好形象。
18.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确保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奖励资金及时兑现,对重大案件线索举报人予以重奖。大力宣传有奖举报办法内容及重要意义,通过媒体发布、活动宣传、发放材料等方式,使举报办法家喻户晓,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
2024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2
各成员单位:根据XX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二〇一五年工作计划》(安创模〔20xx〕1号)通知要求,结合市创模办安排的各项创建指标任务,特拟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xx年度“创模”工作计划如下。
一、 目标任务分解
20xx年总体目标是继续落实创模各项工作,抓好抓实基础工作,攻坚不达标指标,巩固已达标指标,全力推进创模各项工作。根据《XX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xx年指标任务分解表》要求,20xx年主要须落实的创模目标任务是:
(一)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成员单位: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土地储备中心
(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成员单位:市卫生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
(三)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成员单位: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连然街道、金方街道、温泉街道
二、具体要求
(一)协调配合,狠抓落实
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之间要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加强协调对接。要深入研究解决本部门创建工作难点和重点,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创模各项指标任务。
(二)按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1.各成员单于每月20日17:00前(逢节假日提前),将单位领导审定后的每月创模工作及指标推进情况电子版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梳理汇总后上报。
2.每月报送不得少于1篇的创模工作简讯,全年不得少于12篇;每两个月报送1次创模工作宣传工作亮点,全年不得少于6篇,要求注重亮点的新闻性、时效性。
3.请分别于6月10日、11月10日前报送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创模指标推进情况半年、年终工作总结、指标数据达标情况分析表,电子版同时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和苏食药监食通〔20____〕90号《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衔接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在县城区各农贸市场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措施,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施,落实检测人员,建立检测室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农贸市场主办方要严格上级有关食用农产品准入制度,规范我县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把住餐桌前最后一道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确保市民吃上放心的农产品。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城区各农贸市场建立农药残留检测室,配备检验检测设施,落实检测人员,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县城外乡镇的农贸市场由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定期抽检。
工作计划:8月底前设立检测场所配备检测设备仪器,6月中旬对检测人员培训,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9月底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农贸市场前期准备工作和后期的检测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设立标准及工作要求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
建立不少于15平方米以上检测室,配备与本市场相适应的速测仪2台,有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2人以上,实施蔬菜进场交易前检测。具体要求为:
(1)入场前批发经营户向市场检测室提交蔬菜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
(2)检测室对提供相关认证和具有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产地准出卡”等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抽检。无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单或未取得相关认证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前批批检测;苏北批发市场每日对有相关合格证明的经营户随机抽检不少于20%户次,不少于20%品种,并且每日不少于60批次。
(3)对检测合格的蔬菜发放检测合格证明,未取得检验合格证的蔬菜,不得进入市场交易;
(4)对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其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内禁止进入市场销售,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5)经营户在销售农产品时必须开具销售凭证。
(二)有固定设施的农贸市场
建立15平方米以上的检测室,配备速测仪1台,有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1名,实施销售前检测,具体要求为:
(1)销售前经营户向市场提交相关证明(产品品种、产地、数量、证明等);
(2)检测室对未取得相关认证和具有产地证明、批发市场销售凭证的产品,实行销前批批检测。对农民自产自销产品按农业部门要求对重点品种批批抽检;每日对有相关合格证明的摊位随机抽检不少于10%个次,不少于10%品种,并且每日不少于30批次。
(3)经营户在批发市场购买产品时必须索取票证。
四、工作措施
(一)设立场所。各农贸市场主办方在场内明显处按检测室标准设立检测室一间。
(二)配置设备。各农贸市场自行采购或委托相关部门统一采购,费用由各农贸市场主办方支出。
(三)人员培训。为了提高检测效能,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举办检测人员培训班。农贸市场检测人员都要经过岗位专业培训。
(四)规范管理。各农贸市场要按照农药残留检测制度,做到按规范抽样检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检查考核。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检测室建设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督查。并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农产品市场准入中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严厉查处。
各农贸市场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推进农贸市场农残检测工作。
2024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4
推动食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是今年我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为抓好工作落实,提升我区餐饮服务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下称“四品一械”)的监管效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目标任务
按照“重点突破,典型带动,全面推进,不断提高”的方针,结合“三打两建”专项行动,计划用1年时间,建立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治监督网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机制,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营造健康、安全、风险可控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治监督网络
各社区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员和志愿者队伍,聘任居委会有关负责人或热心公益服务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食品药品巡查员、志愿者队伍和信息员在区办事处的领导下和区食品药品监管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1、各社区要明确1名食品药品监管分管领导负责本社区相关工作,并配备由2名以上巡查员(由各社区流管服务站协管员兼任)组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巡查小组,负责本社区内的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