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精选18篇)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篇12
(一)狠抓妇幼保健基础和重点,切实提高技术服务质量。
1、进一步规范围产保健管理。继续实行孕妇自愿选择建册,加强首诊负责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早孕建册率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完善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体系。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认真落实追踪随访、转诊护送、定点分娩、接诊救治等措施。继续做好重症高危妊娠报告、转诊、追踪等工作,提升高危孕产妇筛查水平和县级高危筛查率。
2、进一步强化儿童保健管理。参照《舟山市儿童保健工作指导手册》,规范儿童保健工作,重点加强高危儿、体弱儿监管,对异常儿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降低儿童病残率和死亡率。进一步抓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督导管理,加强农村托幼园所的管理和定期指导考核。
(二)加强流动孕产妇儿童保健,保障流动人口母婴安全。
1、规范流动人口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孕产妇的保健管理,加强调查摸底、信息互通,落实宣传动员、追踪、保健及住院分娩,把流动人口孕产妇列入本辖区系统保健对象,建立保健管理台账,提高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管理率。
2、建立流动人口贫困孕产妇分娩救助机制。在金塘中心卫生院建立新居民定点分娩救助医院,实行正常分娩限价和优惠政策。同时做好流动人口孕产妇住院情况登记和上报工作,努力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流动孕产妇及婴儿死亡率。
(三)落实三级预防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规范婚(孕)检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督导、依法服务、规范操作。进一步加大健康宣教力度,不断改进宣教方式,提高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争取全区婚检率达75%以上。不断深化孕前保健服务工作,并与婚前保健有机结合,制定统一标准化管理,以提高孕前保健服务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的发生。
2、规范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及儿童听力筛查工作。继续做好高风险孕妇召回、中等风险孕妇追踪和低风险孕妇随访工作。做好新生儿疾病可疑病例的追踪、召回。努力提高筛查率和筛查质量。
(四)深化妇幼保健机构内涵建设,巩固完善三级服务网络。
1、巩固完善三级妇幼保健网络。认真落实渔农村公共卫生三大类12项服务内容,进一步推进妇幼保健工作进社区工作,使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与妇幼卫生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公共卫生联络员作用,切实做好基层妇幼卫生服务工作。市三院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承担起妇幼保健的职能,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公共卫生联络员做好妇幼卫生基础工作。逐步规范“孕妇学校”和“育儿学校”的管理.加强健康宣教人员的培训,协助开设社区“孕妇学校”和“育儿学校”,提高健康教育覆盖率,增强宣教对象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2、加强规范化门诊和基层产科建设。按《浙江省乡镇卫生院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规范门诊评估细则》,积极引导基层卫生院做好两个“规范门诊”的创建活动,改善保健门诊环境,拓展保健服务项目,满足群众的保健需求。基层卫生院产科要达到急产的应急处置要求,以切实提高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能力。
3、加强妇幼卫生队伍内涵建设。各级医疗保健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对妇幼保健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妇幼保健人员素质。
(五)继续实施项目工程,巩固提高工作成效。
继续推进母婴健康工程和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加强产、儿科抢救中心和分中心建设,确保孕产妇、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的顺畅。加强产、儿科医生的急救技术培训,提高疑难病症识别能力和应急救治技术能力,努力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围产儿死亡率。继续做好两年一次的常见妇科病查治工作,加强宣传和部门协调,结合渔农民健康体检,做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确保项目工作质量。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篇13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妇幼保健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根据省、市要求,现将我县20__年妇幼保健重点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其中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
3、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4、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5、婚前医学检查率达85%以上,疾病检查率达8%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率在10%以下;
6、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5%以上,真实率达100%,完整率达100%。
7、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80%以上;
8、营养包发放率达80%以上,有效服用率达60%以上。
二、工作内容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认真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三个项目,严格执行卫生局关于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属地管理的规定,按照《安徽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__年版)》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并将各种服务信息及时录入到XX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
电子健康档案要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建档机制,通过门诊服务、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为城乡居民建立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子健康档案,确保健康档案的真实性、规范性,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在患者就诊、复诊时,由接诊医生负责更新档案内容,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20__年版)》的要求,完善中医药内容。
2、“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民生工程项目:
免费婚前检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5%以上,全县免费婚检人数达6000人以上;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全县完成4200人补助任务。
3、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实施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超早期宫颈癌筛查等工作;
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为我县农村5000名6—24月龄婴幼儿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普及婴幼儿喂养知识与技能,改善我县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每人每天1袋。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为尽早发现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新生儿听力障碍患儿,降低儿童智障和听力残疾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利用中央财政专项经费,为全县3700名新生儿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
超早期宫颈癌筛查工作:利用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超早期宫颈癌筛查”公益项目,开展已婚育龄妇女超早期宫颈癌筛查,全县普查率达到全县总人数的8%,dna技术参检率占参检人数的40%以上,治疗率达总人数的1%。
(2)“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依从率达60%以上;
(3)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
4、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妇幼秘[20__]1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与管理工作。
5、进一步加强卫生宣教、妇幼保健例会、妇幼卫生信息登记上报、督查、培训等各项工作。
(一)精神病防治
1、加强综治、公安、卫生、财政、人事、教育、残联、宣传、街道等部门的联系,召开区给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落实各部门在精神病人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发挥其公共管理的作用,共同做好精神卫生工作。
2、呼吁政府加大对精神病防治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人才队伍稳定、建设和培养。
3、加大社区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力度,提高公共卫生防治能力和服务水平。
4、加强精神病人家属资源中心的建设,做好对病人家属及监护人相关政策和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强化监管责任,提高监管能力,同时提高家属的心理健康水平。
(二)精神疾病康复
1、争取发展和联系过渡就业岗位,帮助会员胜任工作,回归社会。
2、借助“家属资源中心”的平台,不断深入加强与家属、家庭的沟通、联系,促进非活跃会员的参与,增加活跃会员的人数。
3、扩大认证的社会效益,增加会所知名度,引入更多社会资源,以及与市、区残联联系帮助其他区域(XX区外)的精神残障人士可以获得在蒲公英会所免费康复的机会,扩大受益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