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锦集(精选32篇)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对以下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新建、改建、扩建和资源整合项目的;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三、监督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1)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2)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4)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7)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10)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11)作业票证执行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13)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14)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15)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
(16)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17)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18)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及告知情况;
(1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四、监督执法检查的有关要求
1、工作要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前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安全大检查,由街道安委会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行业、领域的分管部门按监督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自行确定。
2、程序要求。所有监督执法检查均建立原始工作台帐,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作出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整改到期复查验收。凡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建议行政处罚。
3、纪律要求。安全监察执法人员应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各项规定。凡违反规定的,将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处理。
生产计划锦集 篇31
20xx年我矿在上级政府及各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矿监管人员和员工的共同努力,实现了本矿安全上无死亡、重伤事故发生,生产方面因技术改造只有少量工程煤,掘进进尺比上年度有所提高的安全生产丰收年,20xx年本矿将狠抓安全生产,确保本矿20xx年安全生产双丰收。
一、本矿各项任务目标及管理方案如下:
1、本年度中希全体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狠抓安全,实现安全年。
(1)力争本年度在安全上无死亡、重伤事故发生,尽力杜绝轻伤事故:
(2)搞好机电设备管理,力争在本年度中不发生机电设备事故。
(3)搞好通风管理,提高通风质量,使井下各工作面的通风质量达标。
(4)狠抓各工种的工程质量,延长各工程的使用期限。
(5)严格预防矿井五大自然灾害,切实落实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2、在安全的前提下,希广大员工努力完成本年度的原煤产量和掘进进尺计划:
(1)20xx年,本矿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制定原煤生产总任务为3.6万吨。
新井东翼(反山)1.02万吨,每班0.51万吨,产煤价格48+5
新井西翼(七石门、四石门)0.96万吨,每班0.48万吨
七石门产煤价格54+5;四石门为:48+5
主井东翼(反山)0.42万吨,产煤价格为49+5
主井西翼(四岔)0.84万吨,每班0.42万吨,产煤价格为63+5(包支架费6元)
主井南翼提升(老主井)为0.33万吨,产煤价格为49+5
(2)20xx年本矿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制定大巷掘边任务为300米;主井提升掘进70米,新井东翼(反山)掘进80米(暂定),新井二北支大巷60米,新井一北支大巷为50米,其它40米,(大巷价格根据巷道情况另定)。
(3)根据年度计划和员工人数,全员工效约为1.5吨/工。
(4)劳动力组合安排:本矿本年度计划招收采煤作业班组8个,其中新井东翼(反山)设2个班,新井西翼七石门设1个班,新井西翼(四石门)设1个班,主井西翼(四岔)设2个班(第二、三石门各1个班),主井东翼(反山)1个班,主井南翼提升(老主井)1个班,大巷掘进班2个(新井1个,主井1个),大巷维修班1个。
二、为了搞好本矿安全生产,本年度制订如下措施
1、安全方面的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任何违章行为都必须按“三违”处置条例及各项规程、规章制度从严从重处罚到位。
(2)搞好“一通三防”,加强通风管理力度和井下五大自然灾害的预防。
(3)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必须做瓦斯检查“四对口”,如果发现瓦斯报表漏报现象,每次罚款5元。
(4)加强安全技术的培训工作,本年度把每月的28日定为职工安全培训日,努力提高全体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由安全矿长组织员工培训到位。
(5)绞车运行登记和提升钢丝绳检查制度,经常检查“一坡三挡”的安全可靠性。
(6)如果出现安全事故,按责任区域及事故性质分担责任,采区瓦斯事故、采区运输巷顶板事故,采区现场管理人员承担50%,区域监管矿长承担20%,本班跟班矿长承担30%。
(7)工作面垱头顶板事故,现场监管人员承担50%责任,本班跟班矿长承担50%。
2、技术方面的措施
(1)选拔和培训井下管理骨干,使矿井管理规范化。
(2)从严抓好各工种的工程质量,主要运输巷、风巷,支护距离必须达到0.4—0.5米,对支护质量不达标的工程必须进行返工处理或扣除返工所需费用。
(3)坚持科学管理的方法,加大井下管理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4)重用员工中素质高、技术精的人员,重赏对本矿安全生产中的.有功人员,提高全员的工作积极性。
(5)完善矿内的各种图纸资料,使本矿在开拓采掘通风管理方面有据可依,有效地避免井下盲目开拓,节省人力、物力、时间。
(6)完善井下采煤和掘进的作业规程,使井下指挥和作业更加规范,避免盲目开采,浪费资源。
3、生产方面的管理措施
(1)本矿各采区的生产价格原则上在去年的基础上全部提高5元/吨(完成生产任务)。
(2)未完成月定任务的班组,按本班本月的产量处罚2元/吨。
(3)超出月定任务(新井50吨以上,主井40吨以上的班组,按本班本月产量奖励2元/吨(奖金部分,生产、安全各占50%,发生安全事故扣除安全奖金)。
(4)每月矿方因政策性停产或机电设备故障造成的停产,而影响任务未完成的,可以月定每天任务充任务产量(但不充超产任务)。
(5)矿方机电设备故障在早班9点,中班2点以前能够排除的,不能够停工(如果停工算自由停产)。
(6)自由停工不充任务产量,而且将处罚每个大班300元。
(7)本年度本矿根据各班组在安全、产量、产煤质量及平时工作配合和劳动纪律评定先进班组。
(8)全年开杂发放(包括生产生产杂工和维修杂工),新井反山采区不超过12元/吨,新井七、八石门不超过12元/吨。新井四石门支巷不超过15元/吨,主井四岔不超过5元/吨,主井南翼不超过28元/吨,主井东翼不超过14元/吨,井杂结余为半年一结,超过部分将影响采区管理人员年终奖金。
(9)各采区打炮人员价格为本采区产量3元/吨(专业打炮人员另行适当考虑下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