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精选15篇)
(八)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利用网站、报刊,“315”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共印制和散发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5000余份,对食品生产企业下发了庐质食〔20xx〕12号《关于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制作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和谐局面。
(九)开展食品企业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同时做好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帮助、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合理布置车间、设备,建立化验室。今年以来已经为29家换发生产许可证企业编制、修改申请书、质量手册等材料,指导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对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监管信息,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为监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茶叶和含乳企业使用的奶粉等专项检查。检查茶叶生产企业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2家,含乳食品企业2家,均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行为。
(十二)协助上级部门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上半年国家级监督检查企业2家,抽取样品2组,省级监督检查企业6家,抽取样品7组,样品检验均合格。
二、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监管经费尚未全部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在食品企业抽取检验样品检验不得收取检验费,且需要购买样品,作为监管部门只能依靠当地政府给予解决,今年到目前为止政府只给了很少的一部分监管经费,这笔监管经费早已用完,还有绝大部分监管经费没有着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监管人员少,工作任务多。由于监管人员数量有限,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20xx年下半年食品监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结合我局实际,拟在下半年开展以下工作。
(一)监管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重点区域整治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监管工作重点
1、监管的重点时段。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为重点监管时段。
2、监管的重点地区。重点地区为城乡结合部,镇、村地域。
3、监管的重点产品。重点产品为量大面广、季节性和高风险食品。
(三)监管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对已掌握的食品生产企业,补充相关数据,完善档案内容。实行分类监管、分类指导,提高监管的覆盖面、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控。一是加强巡查。以打假责任区为基础,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每个企业一年巡查不少于2次,重点企业加大巡查次数。二是定期监督检验。对企业产品定期抽样检验,一般企业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一年抽样检验不少于1次。三是专项抽查。除实施产品监督检验外,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和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不定期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四是产品强制检验。对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或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但不按规定对产品出厂实施检验的企业,实行产品强制检验制度。对没有获得许可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大强制检验的次数,严格限区域销售。
3、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突出对时令食品、量大面广的食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一是开展节日热销食品的专项整治。在中秋、 “十一”等节日前,对热销食品和时令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和整治,打击假冒伪劣和计量欺诈行为。二是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食品开展专项检查。三是突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非食用原料、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重要卫生安全指标等,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产品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完成上级部署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4、加强企业和小作坊管理制度建设。健全进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企业和小作坊都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帐,如实记录规定内容。加强对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登记制度。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建立回收食品登记处理(销毁)制度。
5、强化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查明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食品质量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彻底整改,并给予帮助和技术服务。对查明属于主观故意造成的质量问题,必须予以行政处罚,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整改不彻底或整顿不合格的,决不允许恢复生产。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切实落实总局无证查处工作的部署,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实行无证查处。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连续两次市级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或不能保持生产必备条件的,或者故意造假、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的,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许可证。对查明已流入市场的伪劣食品,要责令企业强行召回,并通报有关部门停止销售。通过上述措施,增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好食品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良好消费环境。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10
一、工作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为目标,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以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布、核查处置联动为保障,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本县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x素等重点指标,紧盯风险程度高、往年抽检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及时、适度修改抽样计划。瞄准食品批发企业、较大超市、小作坊以及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抽检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广泛覆盖。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与农村地区食品专项抽检工作同步开展,孙武、何坊街道安排不低于10%,其他各镇安排不低于30%的抽样数量用于城市建成区和镇政府驻地之外区域的抽检;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覆盖我县有销售、消费的食品大类和品种;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原则上应覆盖所有以批发为主要销售形式的食品加工小作坊。
(三)坚持检管结合。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聚焦舆情热点,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实现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结合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适时调整抽检任务;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开展会商,联管联动。
(四)坚持“五个到位”,全面强化核查处置。要严格按照不合格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和信息公示到位的要求,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要强化对上游渠道和源头的追溯调查,加强信息通报和协作配合,案源信息、案件依法及时移交、移送,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五)坚持多方联动。业务股室、镇办所等各单位紧密协作、合理分工、各有侧重。
三、工作任务
根据我县消费特点,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计26个大类、94个食品细类,共计划抽检2350批次,根据不同季节,突出重点品种。第一季度拟定抽检方案,开展招标;第二、三季度主要抽样检验;第三、四季度主要对检验结果核查处置。具体安排如下:
(一)创城办负责拟定抽检方案,协调招标、抽样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监督和统计检验结果,公开抽检信息、不合格处置信息;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收集抽检工作的记录材料,做好存档。
(二)财务股负责联系财政部门申请预算、组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