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精选8篇)
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篇1
未来几年社区综合治理工作方向是完善住宅小区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落实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服务单位的职责;建立“质价相符、按质论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协商和监督机制,推动物业服务市场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物业服务水平和行业满意度明显提高;基本解决住宅小区中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广大居民的居住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另外还提出将建立居住领域信用管理制度。
一、未来实现物业收费市场化
建立居住领域信用管理制度是文件亮点之一。意见规定,到20__年底前,基本实现“售后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市场化。将住宅小区内拒交物业服务费、拒不续筹专项维修资金、违法建设和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群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录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依法面向社会提供查询。
二、解决老旧电梯安全风险
为了加快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改造更新,将制定《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三年行动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经费由市政府予以支持。对接电梯安全评估结论,研究明确修理改造更新的资金筹集原则和渠道,制定推进住宅小区老旧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早期商品房、“售后房”、直管公房和系统公房以及混合型住宅等小区老旧电梯存在的安全风险问题。
三、完成600小区积水点改造
加快住宅小区老旧消防设施改造更新就成了当务之急。按照《计划》要求,本市将重点改造、更新住宅小区老旧消防设施,整治住宅建筑消防通道堵塞、楼道堆物、消防设施缺损等问题。修订完善住宅小区消防地方法规规章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提高新建住宅消防技术规范,严格执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在“水”方面,本市将新建和存量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产权逐步移交供水企业,并由供水企业切实落实管养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管养长效机制,真正实现供水企业管水到表,确保供水水质得到持续保障。同时加快住宅小区积水点改造。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排水管道等设施不完善的老旧小区,由区县、街镇牵头督促,业委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实施改造,区县政府予以适当支持。
对汛期的应急排水需求,由水务(防汛)部门牵头,会同消防、房管等部门,配合住宅小区,及时抢险处置。20__年底前,基本完成600多个住宅小区积水点改造工作。
四、鼓励小区错时停车
结合区县停车专项规划编制,本市将制定实施缓解住宅小区停车难专项计划。鼓励住宅小区利用闲置地块、绿地的地下空间新建停车场(库)。针对停车矛盾特别突出的住宅小区,研究选择合理区域集中建设大型停车场(库),作为周边住宅小区的定向停车场(库)。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住宅小区与周边共享停车资源、实施错时停车。
还将支持住宅小区挖潜增建停车设施,推广住宅小区机械式停车。保障新建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停车位的基本供应水平,严格贯彻落实本市有关新建住宅配置停车位的最低技术指标要求。修订调整相关法规在住宅小区停车场(库)建设土地获取、容积率、绿化率等方面的规定,降低建设成本。研究设立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制定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对有关住宅小区车位规划建设、产权登记、交易、收费管理、住宅小区停车管理规约等一系列重要事项加以明确。
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篇2
为了推动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构筑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群防群治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平安原州”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我局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区综治办的组织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全局,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治安防范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重点,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规范和落实我局治安防范各项工作措施,努力营造更加安定、和谐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平安原州建设活动,进一步深化“平安单位”建设各项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和区综治办的指导下,实现全区交通和乡镇建设“五无”工作目标,即“无经济刑事案件、无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事件、无重大群
体性事件、无工程安全事故、无重特大客运事故”。杜绝重大生产安全、社会治安、刑事犯罪、黑恶涉毒事故的发生,局系统各股室、各单位、各办公场所、各住宅小区无“黄、赌、毒”行为。
二、措施计划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综治与平安建设各项基础工作。
1、加强宣传,努力提高思想认识。
大力宣传《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干群守法用法和自我防范意识;充分利用“3.15”、“4.22”、“12.4”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平安单位”建设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任务措施;大力宣传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推动“大综治、大稳定、大调解”格局的形成;大力宣传我局在综治与平安建设活动中采取的有效措施、成功经验及取得的明显成效,用榜样的力量和典型经验指导、推动综治与平安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通过切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做好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2、加强领导,努力健全组织机构。
做好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需要局领导和各单位、股室负责人的高度重视,更需要全体人员积极参与。为使全区交通和乡镇建设系统的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没有盲区,没有暗点,没有死角,今年我们将把贯彻落实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按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落实好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任务。局各股室、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统筹和协调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做法,层层建立保障机制,确保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顺利落实。领导小组情况见原州区交通和乡镇建设局《关于调整成立社会管理、安全治保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原交建发[20xx]19号)。
3、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
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是推进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手段。各下属单位要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把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层层分解,细化量化成具体指标,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局将根据与下属单位所签订的工作责任书和考核细则,加大对各单位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对单位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的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不抓不管或抓而不力,以致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通过落实责任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抓好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危及安全、人员意外伤亡和干部职工违法犯罪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县局报告,报告情况直接与责任考核挂钩,对故意隐瞒或不能及时报告的,经查实后,将在考核中加倍处罚。
(二)夯实基础,抓好防范,进一步促进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1、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领导,不断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注重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和宣传形式,真正把全体交通和乡镇建设系统人员发动起来,使他们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对已建各项技防设施要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技防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继续加大综治的经费投入,进一步抓好单位科技创安工作,提高科技防范的水平,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
2、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稳定分析会和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制度,落实“严格监督、严肃查处、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特别是对危窑危房改造、道路维修、运输市场管理等易引发群众群体上访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自我调处、自我化解的积极作用。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局的矛盾和纠纷,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力争局内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集众闹事,对局内社会安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渠道畅通,防控措施得力。把各种紧急事件和突发事件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突发事件发生,能依法及时果断处置,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