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精选12篇)
2、认真学习。突出抓好中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和讲话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市区有关纪检工作会议精神和吴中区教育系统纪检工作会议精神。
3、加强教育。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开展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的专题教育,对照党章找差距。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促进学校各项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学校的德育教学计划,在教师中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
二、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推进学校“三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1、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照学校现行制度,查找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环节,按照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认真加以修订和完善,使各项制度体现和符合廉政的精神和要求。同时,按照上级廉政建设有关要求,针对学校物资采购、干部选任、资金管理等重点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制度创新加以预防和治理,以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区教育局和Z镇的工作,重点加强对各处室主要负责人、项目经办人的承诺、教育和监督,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预防腐败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规范提高教育管理和学校办学水平,把“依法治校执行规范” 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3、按计划落实纪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加强纪检人员的自身建设,严明纪律,履行职责,提高能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开创纪检工作新局面。
4、结合区教育局和Z镇的工作,继续做好“三廉”教育和“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
5、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权力运行公开化和正常化。
6、进一步做好行风评议工作。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机结合,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教师干部的教学工作、岗位管理工作,通过党开展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学校的“三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规范从政从教行为,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规章制度
1、严肃法纪,不断增强廉洁自律、廉洁从政从教的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2、建立完善的学校权力监督机制,扩大行政操作上的阳光工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执行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原则的集体领导制度,完善学校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充分发挥组织、群众、舆论等各种监督渠道的作用。严格执行《吴中区教育局机关及基层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议事规则》、《吴中区学校小卖部管理办法》、《吴中区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吴中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的意见》等及Z镇有关政策和规定。
3、校级领导要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要带好头,要带头廉洁自律,严守纪律,接受监督,做自觉接受监督的模范。要积极支持学校的纪检工作,在工作中主动听取意见,为纪检工作创造良好、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纪检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整体筹划、科学安排相关工作,定期向党总支汇报工作,争取工作的主动权。重点工作、难点热点问题要积极建议,靠上去做,贴上去帮,确保纪检工作渗透到学校全面建设之中。
4、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苏州市三项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积极推行落实校务公开
积极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进程,让更多的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完善学校校务公开公开制度,增强涉及教师、职工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加大师生员工对切身利益问题和学校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落实好公开监督检查办法,明确重点,强化监督,促进校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为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严明党规党纪,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在全校党员干部中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政治纪律的严守带动各方面纪律真正严起来,自觉做到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二)以学习贯彻《党章》、《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重要职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中咬耳扯袖及红脸出汗、轻处分及组织处理、重处分及重大职务调整、立案审查等“四种形态”,坚持明纪在先,执纪在严,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做到全覆盖、重日常、抓关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抓早抓小,推动党员干部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让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校园廉洁新风正气
(一)坚持常抓长管,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紧盯年节假期,抓住教师节、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津贴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督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级基层组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
(二)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施教机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校园廉洁文化建设。重视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第十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月”系列活动,在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师生员工中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和诚实守信教育,通过不断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弘扬校园廉洁新风正气,努力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
三、加强机制建设,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一)深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学校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各二级党组织、职能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纪委履行党内监督职能,突出主责主业,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二)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和廉政谈话等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干部选任、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廉洁自律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运用信息技术加强监督等有效形式。
(三)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紧紧围绕高校权力运行“七大关口”,重点加强对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继续完善重点岗位和部门权力运行环节廉政风险防范的配套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
(四)加强审计监督和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做好财务收支审计、经济合同审签、基建和维修工程审计,重点做好校办企业、科研经费、优势学科二期项目、协同创新项目专项审计以及新校区基本建设项目决算审计、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等涉及大额资金的专项审计调查等工作,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加大审计整改力度。
(五)加强信访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拓展信访举报渠道,严格信访工作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做好信访件调查处理,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