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年终工作总结2025(通用32篇)
二、拓展四项职能,使信访工作的绩效得到前所未有的认同。20xx年,按照把《信访条例》赋予的职能落实到位,把信访群众需要的职能履行起来的思路,我们在实践中拓展了民情调研、信访救济、信访调解、下访约访等四项职能。
一是拓展民情调研职能,积极履行决策参谋职责。信访部门充分发挥接触群众比较多、了解问题较深入、调解纠纷有经验、便于集中归类处理、便于宣传教育群众等方面的优势,主动当好党委政府制定决策的研究员、实施政策的宣传员、落实政策的督查员。围绕民情调研,我们从三个方面探求规律,发挥优势,强化职责:一是在职责方面依法跟进。实际工作中,全面履行《信访条例》赋予的“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给予行政处分”等“三项建议职责”。二是在内容方面与时俱进。信访工作的具体内容随着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进步而不断变化,我们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问题,明确新方向,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使信访工作成为政府为民服务和决策的“风向标”。三是在方法方面不断创新。用新思维研究新情况,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围绕《信访条例》和中央、省委出台的一系列文件作了大量的宣传、调研、落实、督办工作;向县以上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312条;跟踪督办群众反应强烈的信访问题1152件次;安排专人调处或稳控重大信访维稳事项346起;通过党报党刊和专业性杂志发表调查报告、理论文章、工作通讯等160余篇二是拓展信访救济职能,大力实施帮扶救济活动。当前的信访诉求,75%以上的“利己性经济诉求”,信访经济诉求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接济方通常不明确或指向公共财政,而相关政策法律又不完善。当前,各地普遍要求地方政府出资接返越级访信访人、出资稳控违规信访人的做法的“理论”依据就在于信访人的经济诉求指向不明或直接指向公共财政。鉴于信访人诉求和处访工作实际,依据省委8号文件,我市市本级财政安排了150万元信访救助金,13个县(市、区)合计安排了820万元的信访救助金,开展了对信访人的救助。近一年来,救助信访人635人次,通过救助促成32名持续上访5年以上的信访人息访。其中,给予救助金最多的是会同县的城建搬迁户杜金秀,救助40万元;给予救助影响最大的是辰溪县的涉法涉诉信访人钟碧颖,救助13。5万元;给予救助方式最特殊的是年过8旬的老户邓莲英,由政府雇请保姆全程跟踪护理。在对有理但无政策法律依据的贫苦信访诉求者给予现金救助的同时,我们还通过民政、社保、就业、扶贫等途径开展对贫困信访人实施救助,20xx年由联系会议办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20xx年将进一步形成相关制度,出台相关政策。
三是拓展纠纷调处职能,创新开展信访调解业务。在参与“三调联动”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发现通过排查包案活动和复查复核工作的开展,“信访调解”具有了超前性、综合性、集结性、终结性、建设性等其他调解形式不具备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信访调解”的独立性和其重要而不可替代的地位。最近几年,我市年均调解量为6千件次3万人次以上,涉及相对人(包括法人)超过6万人,占到怀化市总人口的近1%。人数之众、影响之大、效率之高,在“四项调解”工作中居于首要位置。20xx年,我们在实践中积极主动地开展起了独具特色的“信访调解”工作。使“信访调解”充分融入“三调联动”工作中,形成一个互动系统,实际上形成“四调联动”的格局。一年来,我们依法引导信访人走复查复核程序,使协调结果得到“硬化”;强化联席会议的协调、调度职能,扩大信访调解的工作参与面,发挥多部门联合作战的优势。全年调解解决信访事项2583件、调处解决信访隐患矛盾1632件,累计涉及矛盾双方当事人5300余人次。
四是拓展下访约访职能,深入推进服务民生活动。自推行领导干部包案、信访隐患排查、重大决策和项目风险评估等制度以来我市领导干部下访蔚然成风。20xx年,我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下访1100余人次,解决信访问题(包括信访稳定隐患)860余件。参与领导下访活动的党政机关达3500多个(次),领导干部下访活动中新发现并报告到信访局、维稳办的矛盾隐患达320余起。各级领导干部在下访过程中不仅解决了大量信访维稳问题,还开展了访贫问苦、民情调查、政策法律宣传等多方面的工作,领导们下访慰问困难群众1030户,捐赠慰问金32万余元;撰写调查报告370余篇,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160余篇;参与见证处访、调纠过程,受到政策法律教育的群众达50000人次。为便于调度相关部门、有关专家,集中时间、人员,高效处理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包案”领导们还开展了“约访”活动,副处级以上领导全年“约访”860件次,参与的党政机关达2600多个(次)、专家达1200余人次,“约访”案件“案结事了”率达96。7%。
三、开展四项探索,使信访工作的效能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在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我市就信访工作的科学化、高效化开展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在接办一体化、捆绑式帮扶、隐患期介入、热点访归类四个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1、开展“接办一体化”探索,形成了对初访的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困必解的“四有处访格局”。 20xx年,我市开展了三种形式的“接办一体化”实践:一是领导接访的“四见面、两点头”制。市级领导公开接访时安排信访问题较多的部门业务主管人员陪同侯访,施行即接即交,要求做到信访人、接访人、办访人、督查人四方见面,信访人与办访单位两方点头认可。领导下访、约访则准备更加周全,通常都是先研究过案情,有备下访、约访,严格按照“四见面、两点头”的模式操作,不太复杂的案件争取现场办公解决问题。二是日常来访时的“三级四线告知制”。即每立案办理一起信访事项都要告知信访人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市、区)里业务主管部门;告知信访人、办理人、稳控人、督查人。形成“三级四线联动”的处访办信格局。三是对来电来信的“四个公开”制。即对立案办理的来电和来信:公开接收受理情况、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办理结果、公开办结效果。公开办理结果是对办理结论施行公示,让群众参与评论、监督;公开办理结果是向群众告知信访人满意与否、信访人动态等案件办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