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通用9篇)
(五)每天数据操作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六)注意安全保密,各自的操作口令不得随意泄露,并定期更换密码。备份数据应妥善保管。
(七)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应记录故障情况并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第二十六条审核记账岗位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对打印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通过计算机查询有关会计指标,定期向领导汇报本公司财务状况;要求具备会计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经过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其职责为:
(一)负责凭证的审核工作,包括审核各类代码的合法性、摘要的规范性和数据的正确性。
(二)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退还给各有关人员修改后确认。
(三)对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和输出的账表不予签字确认。
第二十七条电算维护岗位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根据领导要求,采用会计软件报表模块或通用报表处理软件制作单位内部管理分析报表;本岗位要求具备计算机知识和会计知识,经过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其职责为:
(一)定期检查软件、硬件的运行情况。
(二)负责系统运行中软件、硬件故障的消除工作。
(三)负责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四)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软件的完整性、适应性和正确性维护。
第二十八条电算审查岗位负责监督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要求具备会计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经过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
第二十九条数据分析岗位负责对计算机内的数据进行分析,要求具备计算机和会计知识,达到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水平。
第三十条对错误凭证只能用红字冲回,严禁任何人员修改会计软件的数据库。
第三十一条严禁用财务记账的计算机上互联网和在网上聊天;财务部统一购买光盘、软盘,并统一管理,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和盗版光盘在计算机中安装其他软件;严禁在计算机中安装游戏软件和玩游戏。任何人不得将光盘、软盘带回家中或无关人员处,财务人员出差,需要随身携带财务电子数据的,需报公司主管财务领导批准。
第三十二条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将数据压缩加密后,利用互联网进行数据传递。在不进行网络传输时,将网络连线从调制解调器中拔出。
第三十三条公司系统管理员定期检查文件的完整性,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登记在工作本上,定期向公司财务负责人汇报;定期查杀计算机病毒,定期备份硬盘数据。
第三十四条公司系统遇到计算机硬件故障,不得自行拆卸主机或找不可靠人士修理,必须报告财务负责人,由财务负责人安排人员处理。 第三十五条财务软件的升级,由公司财务部报请主管财务领导统一安排。
第三十六条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的全部文档资料,视同会计档案保管,参照公司有关的管理制度执行。
(一)电子档案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存放地点应当考虑不可抗力的影响。
(二)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财务保密规定,输入电脑的信息属于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泄露。机密文件应当设置密码或进行写保护。
(三)操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应退出会计软件,防止被非法操作。
第三十七条定期对硬盘数据进行双备份,并妥善存放、保管备份软盘,远离磁场和潮湿、高温的地方。
第三十八条账簿可半年打印。发生业务量少的账簿,可满页打印;现金、银行存款账可采用打印输出的活页账页装订。
第三十九条财务部根据公司有关制度,定期对各电算岗位进行考核,所有财务人员应接受电算化知识培训。
五、费用开支审批权限与程序
第四十条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所有的收入、成本、费用预算;资金使用计划;职工福利计划;投资规划;年度利润分配执行方案等。
第四十一条公司日常费用开支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二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增加预算外支出的,应在每月月初由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一道,编制预算外支出计划,按规定程序申请,经审批后,视同预算内支出进行日常管理审批。
第四十三条公司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如下:
经办人(填报)→部门负责人(确认)→质量管理部门(检验)→物资管理部门(验收)→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查)→
第四十四条公司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如下:
经办人(填报)→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查)→公司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五条金额------元以下的借款,除以下特殊情况外,财务部门不予办理:
(一)职工因工负伤救治支出;
(二)自然灾害救灾支出;
(三)因公偶然突发性事件处理。
第四十六条费用审批权限
预算内费用,按照规定权限和上述审批程序所涉及到的人员签字方可报销。
第四十七条出差人员回公司后2天内必须到财务部门报账,交回剩余借款,否则,公司按日收取20%资金占用费。
第四十八条公司形象宣传费用根据总经理审批计划,据实报销。
第四十九条公司印刷品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统一印刷并发放,印刷费用由公司财务部和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预算共同控制,并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十条其他日常费用的报销,由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的安排和公司资金状况执进行控制和报销。
六、筹资管理
第五十八条公司可利用从金融机构贷款、向其他债权人借款等方式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第五十九条从金融机构贷款,按照审批权限经董事局审批后,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办理。
第六十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须从金融机构贷款的,应向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申报,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并报经董事局或董事局主席批准后,下达贷款指令,公司方能向当地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配合办理。
第六十一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短期和中、长期资金使用计划,进行筹资方案的比较分析,提出优化筹资组合的筹资决策意见。
第六十二条赊购商品和以其他商业信用等筹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涉及发生筹资成本和改变筹资计划的,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七、资产管理
第六十四条资产是指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六十五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账款、待摊费用、存货等。
第六十六条公司及各所属分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员工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三)购买农副产品、原料等必需的现金支出;
(五)结算起点(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六)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他现金支出。
超过以上范围的各项支出,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六十七条银行预留印鉴的财务专用章与名章实行出纳与财务管理中心分管主任分别保管;出纳保管预留印鉴中的会计名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由分管主任保管;不得办理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各项货币资金支出。
第六十八条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的收支,出纳必须逐日、逐笔记账。货币资金必须逐日盘点,日清月结。
第六十九条货币资金实行收支周报制度,各所属公司出纳在周六下班前,将本周货币资金收支情况分类统计表报财务管理中心分管主任。
第七十条应收款项包括应收销货款、预付购货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必须按照具体欠款单位、个人等明细核算;按发生时间逐笔登记,收回欠款时,要逐笔对应核销。
第七十一条发生赊销商品时,须建立健全赊销产品档案,包括调查欠款单位资信状况,明确销售、经办人员的责任,明确回款期限及相应的价格政策、违约处罚等,经有关领导批准,附有发货票或收款收据,以及欠款单位的银行账户、联系电话等,以上资料不全不得发货和开具发票。预付购货款,须是公司急需且是不预先付款不能取得对方货物的情况,须事先签订订货合同,明确供货时间、数量、质量、价格及违约处罚等,在确有把握的前提下,方能预付货款。各项支出的预借款,应在成本计划、费用预算范围内或确有经费开支来源及复核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支。
第七十二条应收款项必须及时清理。财务部门一个季度要与销售、经办人员核对一次账目;每半年要与具体欠款单位核对一次账目,并取得对账凭据,做出还款计划。具体与销售有关的财务规定见销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