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精选30篇)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4、教师荐书的流程
1)教师列出所需要的荐书目录。
2)教师把所需要的书目报所在备课组和教研组审核。
3)备课组长和教研组长根据《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审核并报教导处备案。
四、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学校制定了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
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
1、建立组织管理机制
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政教处、各年级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各年级语文备课组长和本班语文教师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班级工作内容
1)班主任要对《管理办法》进行宣传,对十二种不良书籍要让学生知晓,对学生书籍进行一次大清理。
2)每班对学生自治管理读物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3)每周定期对学生课外书籍进行清理,并制定相应的班级公约。
4)班级成立班级学生读物管委会。
3、制定相关的责任制度
1)班级学生管委会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定期清理学生所带书籍。
2)对不遵守课外读物管理的同学,班主任要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降一级。
3)对不听劝阻的学生要联合家长和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为不合格,并进行重点教育直至其改正为止。
五、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备案制度
1、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的来源,确保合法性。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捐赠读物,一律不予接收。
2、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确认受捐赠课外读物事宜背景,确保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3、在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初步审核后,学校组织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对受捐赠课外读物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审核,确保对捐赠读物的价值取向和适宜性严格把关。
4、图书馆负责人如实填写《嘉一联中受捐赠读物进校园备案表》交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副校长、校长审核通过后,上交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接受捐赠。
5、总务处规范做好进校园课外读物的卫生管理工作,对各种渠道捐赠的课外读物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
初中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 篇4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依据教育部印发《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推荐原则
(一)方向性。
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全面性。
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适宜性。
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四)多样性。
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五)适度性。
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具体实施
具体实施要求见《x学校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四、管理监督
1、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加强对图书馆购买、教师推荐、学生携带进入的校园读物管理。
2、定期开展有关课外读物的问卷调查,及时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初中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 篇5
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文件要求。(课外读物承载着重要育人功能,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
是指除教材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的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由潘海澜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阮喆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图书馆馆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依照相关规定,管理小组成员严格把关,禁止以下类型读物进校:
(一)非法图书
1.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4)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视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
4.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
5.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
6.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名义出版的伪书。
7.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
(二)不适宜图书
1.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
3.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
4.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5.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
6.不适合中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师用书除外);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格调低下、思想内容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
三、完善长效机制
(一)图书馆馆配藏书
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原则,新增馆配图书目录需提交课外读物管理小组审核,把好图书馆新增图书入口关;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逐步减少教科书同步练习、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图书资料做为馆藏,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二)学生自有课外读物
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自有课外读物,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庭藏图书进行排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除,禁止学生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