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手册最新(精选31篇)
第四章薪酬实施
4.1薪酬计算与发放
4.1.1实行结构制工资员工薪酬构成为:岗位工资、年度奖金、加班工资、津贴福利和社会保险。
4.1.2岗位工资=年度岗位工资/12
4.1.3年度奖金。实行结构制工资员工的年度奖金是根据员工本人的业绩状况和公司业绩状况决定的,具体见2.2.3.
4.2薪酬变动和调整
4.2.1薪酬水平调整。公司根据自身盈利状况和外部市场变化因素,每2~3年调整一次薪酬水平。
4.2.2员工个人薪酬层级的调整分为两种:常规性调整和非常规调整。员工薪酬层级调整分为层级晋升、层级不变动、层级降低三种。常规性调整是指由人力资源部每年4月份根据员工上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的调整。非常规调整是指因为员工试用期满、职位变化、受到公司特别嘉奖或处分等其他原因所进行的薪酬层级的调整。具体调整细则见6。2.
4.3薪酬管理权限
4.4员工薪酬定位
4.4.1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可按该岗位最低层级薪酬的80%,转正后由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定位。
4.4.2员工跨层级晋升时,在试用期内享受新岗位最低层级薪酬的80%(新岗位最低层级薪酬的80%低于原岗位的标准薪酬,按原岗位薪酬计发),转正后由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定位。
4.4.3当员工被降职时,按照降职后的新岗位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进行评估,确定其薪酬层级。
4.4.4当员工因为工作关系(公司需要)发生平调时,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其薪酬层级。
4.4.5当员工因不称职而发生平调时,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岗位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定位。
4.5工资发放相关规定
4.5.1工资发放时间
1)岗位工资的发放时间:员工岗位工资发放采用当月考勤,下月发放的方式,发放时间为每月15号左右(节假日顺延)。
2)年度奖金发放时间:下年度4月份发放。
4.5.2个人所得税和保险:个人所得税依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职员以其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如金额超过1600元/月,个人所得税和保险在工资发放时由财务部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
4.5.3工资的保密性:所有数据对外部企业或竞争对手来说,都是严格保密的。对于薪酬外泄的、或相互打听工资而造成负面影响的,一经核实,对当事人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行政处罚。
4.5.4当员工对自己工资产生疑义时,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复核。
第五章附则
5.1本手册自x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薪酬相关的其它规定、制度同时作废。
5.2本手册由人力资源部起草,并负责监督实施。
5.3本手册最终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
公司员工手册最新 篇10
第一章
第一条为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健康、有序的开展,本着公司与员工之间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一般规定
一、公司经营管理者有权依照公司各项现行管理规定,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公司指派或分配的各项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不得无故拒绝;
三、凡员工行为违反本《员工手册》的规定,公司可视该行为情节轻重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四、本《员工手册》载明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聘用
第四条公司根据发展需要聘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实际需求情况编制定岗定编报告和人员聘用方案,呈总经理批准后,负责执行内部调配工作或实施公开招聘。
第五条员工的聘用分首次进公司的招聘和续聘等情形。
第六条公司采取逐层聘用的方式聘用员工,即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决定聘用;部门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决定聘用。
第七条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不予录用或续聘:
一、《劳动法》规定不得雇佣者;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工作,后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审查认定学历和工作履历有故意欺骗行为者;五、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其他有关条件者。
第八条首次进公司的招聘可采取公司自行招聘或委托中介方招聘等方式。自行招聘时公司须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等考核录用程序;委托中介方招聘时,相关择录标准和程序等事项按双方约定执行。
第九条公司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均实行叁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年限。试用期间,公司将指定人员帮助新员工尽快了解公司概括,熟悉将从事的业务工作,具体内容主要以本《员工手册》为准。
第十条员工试用期间,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相应的,如果员工无法达到公司要求,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员工试用期满,人力资源部将与试用部门负责人一起对员工进行考核,经有关程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则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员工的续聘工作按本《员工手册》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有权依工作需要安排员工的岗位、岗位等级、考核、奖惩、解雇等事项,公司员工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逐步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方式。
第十五条签定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法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条款、签订的程序,必须符合《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二、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与员工双方必须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既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又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为壹年。
第十七条连续服务期的要求
对经公司出资培训后的员工,除经公司同意其离职外,必须遵守经培训后连续为公司服务的期限要求:
一、参加境内学习培训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1年;在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3年。
二、参加境外学习培训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3年;在6个月以上的,双方另行约定。
三、公司为其出资攻读大学本科的,连续服务期为4年;攻读研究生的,连续服务期为5年。
四、如双方签有协议的,按协议规定确定连续服务期。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
二、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在公司内的岗位等级,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三、签定劳动合同后,可办理劳动合同鉴定手续。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公司、员工可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劳动合同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经协商未能就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一方或双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有一方消失;
三、经仲裁和判决而终止;
四、由于不可抗力而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五、员工经批准离开公司;
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出现。
第二十一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第二十条五款所列条件之一出现时;
二、员工个人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公司与员工另有约定的条件出现。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并按本《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公司、员工应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及时协商是否续订的有关事宜;
二、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在此之前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已不间断地达到十年,或距员工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如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