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管理制度(通用22篇)
20xx年7月22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由陈美玲。身份证号:。出资100万元。占股20%
王秋生。身份证号:。出资100万元。 占股20%
王忠利。 身份证号:X出资100万元。 占股20%
王引亮。 身份证号:出资100万元。 占股20%
王东生。身份证号:出资100万元。 占股20%
5人发起,于20xx年7月22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神木县陈美玲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500万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陈美玲
本社住所:陕西省神木县乔岔滩王家墕。邮编:719300
第三条 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自愿入社,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 本社业务范围:种植养殖、无土栽培、活畜饲养、农产品初加工销售。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
第五条 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式的财产平均量
合作社管理制度 篇15
合作社为规范其财务行为,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都会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请参考。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x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x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x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合作社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是由从事狐貉养殖的农户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条:本社定名为西丰镇联合狐貉养殖专业合作社,本社住所设在饶河县西丰镇联合村。
第三条:本社的宗旨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为社员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维护社员利益,促进社员增产增收,提高社员生活质量和水平。
第四条:本社主要开展下列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一)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
(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组织技术辅导和培训;
(三)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
(四)组织社员从事产品的储藏、加工和销售;
(五)提供其它社员所需的服务。
第五条:本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狐貉养殖户,自愿联合、民主控制的独立市场主体的合作制经济组织。
第二章社员
第六条:凡从事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本社同意,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七条: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八条:社员的权利:
(一)参加社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
(三)参与本社经营活动;
(四)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第九条:社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大会和管理机构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
(二)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与本社开展业务往来和交易,促进本社发展;
(三)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开展养殖和服务活动并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为本社提供养殖信息和有关情况。
第十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社员资格:
(一)不履行社员义务;
(二)经营上有严重违法行为;
(三)不再符合社员资格条件;
(四)有严重违反章程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本社实行社员大会制度,设立管理机构,社员大
第十二条:社员大会定期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须有全体社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召开临时社员大会:
(一)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
(二)五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提出时。
第十三条:社员大会有关决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制。社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理,各项决议须有全体社员半数以上同意,重要事项须有全体社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召开社员大会前管理机构需提前1日向社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五条:社员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修改和通过本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管理机构主任;
(三)审议批准本社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
(四)决定有关本社合并、分立、终止等重要事项;
(五)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管理机构是社员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管理机构由主任1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管理机构职权
(一)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执行社员大会决议;
(二)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提交社员大会通过,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本社机构设置,提交社员大会审议批准;
(四)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
(五)批准接纳新社员或原有社员的退出,取消不符合条件的社员资格;
(六)负责管理本社经营活动,努力保证社员利益不受侵犯;
(七)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管理机构会议必须由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决议须有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有效。管理机构会议必须有文字记录。
第四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