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手册(通用35篇)
(二)职责权限
1、员工除本职日常工作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2、员工未获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任何获取薪金的工作。
3、每位员工的工作必须对上级和下级负责,无下级的员工对手中的产品或服务负责。
4、员工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三)业务交往
1、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酬金或回扣,否则将构成受贿。
2、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他不道德的手段取得不正当利益。
3、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4、员工的直系亲属从事可能会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业务时,员工应向公司申报,并提出职务上的回避。
5、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给予的回扣和佣金,应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以冲抵成本。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处。
6、员工在公司以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7、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尤其是涉及以下四点的,应谢绝参加:
(1)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2)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3)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4)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8、所有员工都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各种经营管理信息,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及内部资料。机密文件和资料不得擅自复印,未经特许,不得带出公司。
9、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他未予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及相关信息。
10、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11、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如交通工具、电子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
12、全体员工都有义务和权力对违反以上准则的行为向公司各级主管以至董事长投诉。
13、接受投诉的部门和员工,应当为投诉人严格保密,并及时做出处理和答复。
六、员工行为规范
共同行为
1、每位公司员工都有义务、有责任遵守此行为规范。
上班时间:由人力资源部和生产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的上班时间执行。
2、上班时,仪表以及衣着服饰应保持庄重、整洁、大方、得体。
3、根据员工提供的个人资料统一制作工卡。员工在上班时间应佩戴工卡。
4、上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离开公司外出,应向主管说明。
5、请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在工作区域进食或在非吸烟区吸烟,不高声喧哗。
6、使用电话应注意礼貌,语言要简明扼要。
礼貌待人
1、礼貌待人是对企业职工的基本要求。
2、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忠诚诚实,热情友好,说话亲切和蔼,举止稳重大方,处事礼貌谨慎。
3、在任何地方,碰到领导、同事、熟人都要主动打招呼,要诚恳;走路靠右边,遇见来客,要主动让路;遇见来客询问,要真诚接待,热情引导。
4、找领导、同事汇报、联系工作,应事前预约,轻声敲门,热情打招呼。
5、交谈中要尊重、耐心,眼睛看着对方,插话要在谈话间断时进行。讲话要诚恳,表述清晰,表达明确,语言精炼,使对方明明白白。不吞吞吐吐、词不达意。
6、工作或生活当中与人意见存在分歧时,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尊重对方,摆事实讲道理。不武断,不争吵,不恶语伤人。
考勤与请假
7、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如不能正常上班,需办理请假手续。
8、请假需填写请假单(请病假需附医院证明),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单应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9、如因急事、急病或暂时无法通知单位的,应在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建议与沟通
10、公司重视信息沟通,强调资源共享,提倡用沟通来促进管理,融洽关系,增进理解。
11、公司鼓励员工相互间积极公开的沟通交流,反对任何不负责任的私下传言和背后议论。
12、如果员工认为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可依次向所在部门直接上司直至公司领导投诉。公司设立董事长信箱,以接受员工的合理化建议和书面投诉。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原则上不受理匿名信件。
13、作为公司的一员,员工有义务和责任主动向公司提出有关业务、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4、请经常留意公告栏上的信息。未经批准,禁止擅自张贴或更改公告栏上的通告。
奖励和处分
15、公司积极提倡热爱公司的行为,并将对以下行为予以奖励:
(1)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2)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3)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的;
(4)为公司改进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的;
(5)建议得到公司重视并有直接或间接效益的。
16、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奖,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年度特别奖包括:
(1)董事长特别奖;
(2)管理成就奖;
(3)科技创新奖;
(4)敬业精神奖;
(5)合理化建议奖。
17、有下列过失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等的不同,给予不同的处分或经济处罚。
A、严重过失:
(1)盗窃公司财物,滥用或蓄意破坏公司财产;
(2)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3)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公司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
(4)涂改帐单,伪造帐目欺骗公司;
(5)利用工作职权,收受他人金钱或实物,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
(6)严重违法乱纪受刑事处分;
(7)蓄意煽动员工闹事或怠工;
(8)盗窃同事财物;
(9)在公司内从事破坏活动、窥探公司业务秘密或泄漏任何不利于公司的机密消息。
B、重大过失:
(1)未经公司许可,在外从事兼职工作;
(2)工作轻率或疏忽,导致严重损害员工身心健康和工作积极性;
(3)故意填报不正确的个人资料;
(4)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从事私人工作;
(5)不服从上司的命令或拒绝接受工作调派;
(6)涂改请假单,呈交伪造的医院证明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欺骗公司。
C、一般过失:
(1)无故迟到、缺勤、旷工、早退;
(2)在工作时间内或当班时醉酒或行为不检,例如嬉戏,互相追逐或喧哗吵闹;
(3)在非吸烟区内吸烟,随地吐痰;
(4)对上司或同事作出不礼貌之举动;
(5)不向人力资源部报告有关个人资料的变动。
18、对三种过失,除追究经济损失外,将按照情节轻重做如下处理:
严重过失:开除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重大过失:初犯——通报批评、书面检讨
再犯——开除或辞退
一般过失:初犯——口头警告
再犯——通报批评、书面检讨
三犯——开除或辞退
19、部门负责人在处理员工过失时,要本着实事求是、治病救人的原则,与当事员工一起分析过失的原因,并提出今后改正的方法。
20、部门负责人在处分犯有过失的员工时,要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一份精简、准确的事实报告,由其上一级部门主管签署处理意见。该报告的正本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副本由当事者本人保存。
21、对违纪现象的检查和处理,由人力资源部按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实施;如有异议,由审计督查委员会复议确定。
22、每一位员工,除必须遵守此行为规范外,还必须遵守企业制定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