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管理制度(精选25篇)
②其它重大质量事故也应在6小时内由企业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一般不得超过1天。
③一般质量事故应半天内报质量管理部,并在一月内将事故原因、处理结果报质量管理部。
(3)事故发生后,发生单位或个人要抓紧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制止、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后果。
(4)质量管理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协助各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做好善后工作。
(5)以事故调查为根据,组织人员认真分析,确保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6)质量事故处理:
①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理;
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轻者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重者将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除责任人以外,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③发生质量事故隐瞒性不报者,经查实,将追究经济、行政、刑事责任;
④对于重大事故,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与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分别承担一定的质量责任。
事故管理制度 篇9
药业公司药品质量事故、查询、投诉的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的要求,为加强公司经营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发生危及人体健康或造成经济损失等异常情况的管理,特制本该制度。
一、质量事故的管理制度
1、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两大类。
⑴重大质量事故:
a、因质量问题造成整批报废的。
b、药品在有效期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整批退货的。
c、在库药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虫蛀、霉烂、污染破损等不能药用的。
d、药品发生混药、严重异物混入或混入质量低劣药品,并严重威胁人体健康或造成医疗事故的。
e、药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金额达3000元以上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大量药品过期失效的。
f、出售假劣药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⑵一般质量事故:除以上事故外的其它事故。
2、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和时限
⑴各环节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由部门负责人从速处理,当日报质量管理部。
⑵质量管理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会同有关部门了解事故的原因及处理经过,报公司领导。
⑶发生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质量事故,事故发现部门应一小时内报质量管理部、公司领导,公司应及时派人查明原因、责任,并在24小时内报当地药监局,及时妥善解决。
⑷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应在三天内上报,并在一周内将质量事故原因报公司领导。
3、质量事故的处理
⑴首先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事故经过、后果,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
⑵分析事故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预防措施。
⑶事故的处理应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不接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预防措施不放过。
⑷发生一般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在季度质量考核中进行经济赔偿。
⑸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可辞退,触犯刑律的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质量查询的管理制度
1、质量查询的分类
⑴供货方或客户向我司查询。
⑵我司向供货方或客户查询。
⑶我司向药监部门查询。
2、查询程序
⑴我司向供货方查询由业务部负责。
a、来货经验收有质量问题的品种,验收员填制《采购来货待处理通知》,业务部向供货单位查询,等候答复处理。
b、库存药品检查发现并确认有质量问题的品种,质量管理部出具《停售通知单》,业务部向供货单位查询,等候答复处理。
c、省市药检所抽检不合格的品种,质量管理部出具《停售通知单》,业务部凭该单向供货单位查询,等候答复处理。
d、对查询情况,业务部应做好记录。
⑵供货方或客户向我司查询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并做好记录。
a、客户单位收货时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而拒收的药品,公司销售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对药品质量进行调查后,报告公司领导,妥善处理。
b、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客户以电话、公函、信件等形式向我司的质量查询,对查询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及时答复。做到桩桩有答复,件件有交待。
⑶我司向药监部门的查询由行政人事部或质量管理部进行,并做好记录。
三、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
1、公司销售的药品,客户或顾客由于质量问题向公司提出的投诉,无论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都要认真对待。
2、公司各环节、各部门接到顾客投诉后,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配合做好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实真相,给投诉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并做好记录。
3、对产生重大问题的质量投诉,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向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事故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临时工,季节性用工,试用期内员工)。
二、部门职责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1、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管理部负责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公司级(即一级)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4、各部门负责对员工进行本部门、操作岗位工序的二、三级(二级是指部门培训,三级是指班组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5、办公室负责工伤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伤费用审核工作。
6、办公室负责检查和考核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并将安全工作业绩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三、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1、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所在班组及目击者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者,保护现场并报告给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
2、事故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主管安全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进行现场调查,由事故部门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并于48小时内报办公室。
3、发生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查处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
四、工伤的治疗与休假
1、办公室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医院出具证明,安全事故报告等资料,为员工办理工伤休假事项。
2、工伤假条由办公室审查,未经事故部门负责人同意、办公室审核,员工不享受工伤休假。
3、员工工伤材料由办公室统一存档管理。
4、员工工伤痊愈后,必须经过管理部、本部门安全培训,方可再次上岗。
五、工伤费用报销
1、员工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在工伤治疗的同时也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并且工伤医疗费用和非工伤医疗费用不易划分的,其全部医疗费用不予报销;若只治疗工伤疾病的,依员工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同,按不同比例报销。
2、员工工伤事故报销原则:
(1)由于员工未按操作规程操作等个人原因,引发的工伤事故,企业承担70%,员工承担30%的医疗费用。允许员工休工伤假,但工伤假期间不发工资。
(2)由于企业机器设备失灵等原因,引发的工伤事故,企业承担全部费用,允许员工休工伤假,工伤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但基本工资发放的时间最长为6个月。
(3)员工延期休工伤假的,须提交原医疗机构的医生诊断证明,并经公司批准而确定,但批准的延期工伤假最长不超过30天。
(4)工伤假时间从员工在医院的治疗期结束之日开始计算。
3、员工在试用期内(试用期内的员工是指临时用工,季节工,未签劳动合同及人事主管部门认定的员工)发生的工伤事故,报销工伤医疗费用的50%,工伤治愈后,公司视用人部门的意见,并经公司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
4、工伤治疗费用由员工先行垫付,其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在医疗鉴定痊愈上班后,由部门内勤填报票据,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办公室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