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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干部作风等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2020-03-29 08:23:11文秘写作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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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干部作风等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对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xx字〔2018〕92号)、《关于中央办公厅督察组对我省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的工作方案(二)》(xx字﹝2018﹞96号),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xx组通字﹝2018﹞82号)和省安监局党组《关于印发〈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xx安监党组﹝2018﹞30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开展干部作风等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紧紧围绕中央办公厅督查组指出的我省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服务发展理念不足、不担当不作为、庸懒散慢虚、“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等问题,提升营商环境中的问题,结合我局实际,认真排查整改,加大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为全省煤炭行业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排查整改内容

重点排查干部队伍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进度、效果、群众满意度中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干部作风整治

1.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重点排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问题;是否存在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阳奉阴违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的问题;是否存在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树立不牢、组织观念不强,不服从组织安排等问题。

2.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方面。重点排查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基层实际情况不清楚,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不够的问题;在“三大攻坚战”、秦岭违规建设整治、煤矿安全攻坚行动等方面是否存在不敢担当负责,遇到问题绕着走、应付了事,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在煤矿安全监管、行业管理是否存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在抓重要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被动应付、不下大力推进、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是否存在消极应付、不担当作为,导致造成不良后果的问题;是否存在“老好人”思想,对干部不敢抓不愿管,履职得过且过的问题;是否存在审批验收事项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3.庸、懒、散、慢、虚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化,服务意识缺乏,对基层来办事推三阻四,服务态度差的问题;是否存在不依法处罚和处罚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涉及多个处室工作职责的事项,牵头者不主动组织协调,协办者不积极配合,出现推诿扯皮“踢皮球”,进展缓慢,造成工作延误或者不良影响的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迟到早退、擅自脱离岗位,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不严格、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的问题。

4.“四风”隐形变异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层层推卸、层层不负责”、“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问题,拟定文件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个人事项漏报瞒报问题;是否存在以“一桌餐”“老板家宴”名义接受吃请,办理“人情事、关系事、金钱事”,从事与公职人员身份不相符活动的问题;是否存在搭车报销个人费用、大额消费拆分报销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等问题。

(二)营商环境整治

对上报的审批验收事项,是否存在不依法依规办理的问题;是否存在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办结的问题;是否存在安全执法、煤矿项目审批验收等事项中吃拿卡要的问题;是否存在在执法检查中不执行“双随机”问题;是否存在服务态度不热情,与服务对象沟通对接时不耐心的问题;是否存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中不积极、进度慢的问题。

三、责任分工

集中排查整改工作,必须紧盯重点任务、关键环节,夯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效能提升。

(一)抓好部署安排和排查整改。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整改工作部署,聚焦煤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问卷调查、测评等多种形式,查摆干部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不作为、不担当、不守纪等问题,提升营商环境不主动、不积极的问题,建立“三个清单”(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整改任务清单),举一反三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办公室、机关党委牵头,直属各单位,各处室落实)。

(二)抓好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为重点的党风党纪教育,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警示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机关党委牵头,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支部落实)。

(三)抓好工作纪律和重点工作调研检查。广泛开展调研,深入基层单位、企业、中介机构等,围绕干部行使权力和工作作风开展调查研究,查问题,找原因,定措施。开展工作纪律检查督查,重点检查干部出工不出力,上班迟到早退、不依法依规履职、庸懒散漫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重点工作督查,完善局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对各处室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全面考核,找准问题深化整改(办公室、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直属单位落实)。

(四)抓好排查整改宣传工作。通过深入学习中央督导组,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广泛宣传排查整改工作,通过典型案例、工作通报、点评等形式,推动排查整改工作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设立局内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监督举报电话:029-8767172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机关党委(纪委)负责)。

(五)抓好以查促改,以改促效工作。整改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以整改促工作,以工作实效体现整改成效。

1.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全面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安监处,技术处、开采处负责落实)。

2.深化煤矿安全整治。结合贯彻落实局半年工作会精神,组织开展通风瓦斯,水害专项整治,奥灰水防治措施专项评估、研判,冲击地压防治、外因火灾防治工作专项检查督查,强化重特大事故预防;组织改造矿井集中整治、煤矿外包工程队伍清理整治,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全面深化煤矿安全攻坚行动;组织对各类矿井标准化全面检查抽查,实现动态达标,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监处牵头,技术处、开采处配合)。

3.加快煤矿项目建设。推动曹家滩等10处新建项目,9处技改项目,12处资源整合项目建成投产,加快释放先进产能;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推动煤矿项目依法依规建设(技术处、开采处负责)。

4.关闭退出落后产能。对今年省政府已经公告的关闭矿井要按要求及时关闭到位;榆林、延安、渭南市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汉中、商洛市年产9万吨及以下煤矿,安康市石煤矿井要按国家精神和要求应关尽关(开采处负责)。

5.提升营商环境。按照“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要求,落实加快行政审批“五条”举措,积极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规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处室落实)。

6.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对口帮扶工作,在产业扶贫和扶贫扶志(智)上下功夫,增强帮扶对象自身造血功能,巩固已有成果,完成年度帮扶任务(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各单位落实)。

四、方法步骤

排查整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8月22日之前)。召开局直属机关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中省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排查整改工作。

(二)对照检查(8月23日-8月31日)。全体党员干部对照排查整改内容,结合实际查找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召开局班子会、支部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开展谈心谈话、组织问卷调查、测评等方式,汇总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形成局和各处室、单位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和整改任务清单。

(三)整改落实(9月1日-9月7日)。坚持边查边改。局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处室、单位分别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间节点,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要把做好当前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完成整改任务的同时,对局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巩固整改成果。

(四)督查检查(9月8日-9月14日)。局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查个人自查报告、支部会议记录、排查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台账,并通过督查检查工作纪律执行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查看作风排查整改效果。对自查不到位、措施不精准、效果不明显的,要限期重新排查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夯实领导责任。成立局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永昌同志任组长,何备战、问永忠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排查整改期间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问题排查清单、整改任务台账建立,确保齐全真实有效,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务实工作作风做好排查整改落实工作。

(二)坚持真抓真改。排查整改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杜绝弄虚作假;要突出问题导向,特别是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不仅要查思想、查根源,更要见行动、见效果。要坚持立行立改,对查出的问题,迅速拿出整改措施,见到实际行动。

(三)畅通监督渠道。排查整改工作期间,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和广大干部群众对作风建设等和排查整改工作的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查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认真听取服务对象对干部作风营商环境等情况的真实情况和意见建议,对反映的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速查彻查,对核实的问题要严肃处理。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现的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改正;对排查发现干部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处室、单位,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出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对经教育仍无明显改变的干部以及问题排查、整改落实不力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进行严肃处理。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切实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实现以查促改,以改促效,与作风建设和“四风”整治紧密结合,形成干部作风建设、提升营商环境的长效制度规定,持续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发生根本性转变。

(六)及时上报信息。各处室、各单位于8月27日前及时向办公室报送排查整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9月11日前报送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工作总结,凡出现的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

xx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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