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公司委托代理协议书(精选32篇)
本品牌授权使用协议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中国直投”品牌,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确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中国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为本协议书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授权企业:(盖章)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企业:(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024公司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5
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_一案,现委托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___为甲方第______审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____________。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元,标的费______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______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公司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6
委托加工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做生产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合同地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条款的有效合同:
第一条签约化妆品项目:
1、化妆品项目:甲方提供品牌委托乙方代加工生产化妆品,甲方的《品牌使用授权书》由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书面授权予乙方,化妆品的品质标准和等级执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国家)化妆品质量、卫生标准及甲方核定的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要求,化妆品包装为甲方授权的品牌包装(以下简称:贴牌);贴牌的化妆品生产样品、包装样品和化妆品运输样品由甲方书面核准提供;乙方在甲方委托指定的化妆品项目范围内专业独立加工生产。
2、化妆品项目的特别质量要求:乙方为甲方贴牌加工生产不同品牌化妆品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甲方原生产品牌的化妆品相同质量等级,甲方贴牌加工生产不同品牌《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书》(以下简称:加工标准)由甲方提供,乙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3、授权使用的品牌生产场所:甲方授权乙方在乙方自办的厂,厂房地址为:省市区(县)路街号,在甲方质量标准指导下,乙方按甲方核签的订购单加工生产甲方授权使用品牌的化妆品,有效使用期限按甲方品牌使用授权书指定的有效使用期限,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调整品牌,甲方有权调整品牌及有效使用期限。
4、甲方独立拥有签约化妆品项目、品牌和包装图案的所有权益:甲方授权给乙方使用的化妆品项目、品牌和包装图案,乙方专门独立负责化妆品的生产供给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或不得通过第三方途径在国内外生产、经销、赠送和宣传推广其它与甲方相同或相似的化妆品项目及授权使用的品牌和包装图案。
5、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标的: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以代加工的生产方式向甲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甲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灌装或包装产品在甲方采购订单注明。
第二条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1、生产及销售文件合法证件: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关化妆品特证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签订订购单按以下情况确认:以甲方给乙方的订购单或传真订购单为凭据,乙方收到订购单当日的四个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签核回复给甲方。订购单据应载明产品品名、规格、单价、数量和交货日期等,甲、乙双方相关经办人员必须在订购单据上履行签名、盖章手续。
3、合同履行的交货方式、交货地址和入库验收:
⑴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交货地址送货,并随货同行向甲方提供工厂产品检验合格的合格证、成份检测报告等甲方要求的品质保证书面证明原件。
⑵乙方生产完成后,由甲方进行抽样检验和计量,甲方填写验收单和入仓单。以甲方的验收结果作为甲、乙双方交货入库的确认凭据。
⑶乙方对甲方交货的期,按双方确认的订购单交货时间交货。乙方不能按确认的交货期限规定达成,甲方按违约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理,如对甲方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此经济赔偿责任。
⑷在乙方独立的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由乙方负责委派专人管理。
第三条、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检验及保证:
1、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及包装材料的质量,甲方提供的由甲方负责提供物料包材本身质量责任,乙方提供的由乙方负责提供物料包材本身质量责任,无论哪种方式提供,乙方都有在收料、生产、储存过程对产品质量检验的加工责任。
2、乙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者广州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甲、乙双方判定,因乙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乙方进行返工时,需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在合作之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
6、乙方向甲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甲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甲方客户在使用乙方所生产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甲方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确认属于产品本身质量之后,可以对甲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乙方对甲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第四条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乙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生产完毕甲方订购单批量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书面告知给甲方。
第五条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乙方按甲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加工费用(包括乙方生产、检验、储存、搬运等),甲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的单价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由当月甲方验收入仓单平均入仓日算起,按月结天付款。甲方未办理验收入仓手续的货物,甲方不予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