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技术合作合同(通用35篇)
十二、违约责任:甲、乙、丙三方应当严格遵守该协议。如果甲方违约,应按照乙方的出资额赔偿乙方损失,并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10%赔偿丙方损失;如果乙违约,应按照甲方的出资额赔偿甲方损失,并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10%赔偿丙方损失。若丙方未得到甲方和乙方双方的同意而擅自退出,或者不提供技术支持,则视为违约,需向甲方和乙方各支付违约金叁拾万元并负责赔偿甲乙的损失。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也可经各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十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有关部门一份备查。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20__年x月x
2024技术合作合同 篇11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一、合作内容
由乙方负责,在甲方现有的装炉量条件下,制定工艺技术方案,指导或现场调试,负责达到以下要求:
2、其它节约:工装、挂具、设备等寿命的延长,人工、设备、厂房利用率的提高等费用,由双方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此类费用即使不计算,投入产出比也会远高于1:2。
3、产品各项主要技术指标,不低于甲方现生产水平,其中:碳化物级别:_________级。马氏体残余奥氏体:_________级。
二、合作方式
乙方对_________技术的稳定性、可靠性负责,要求直接用正式产品进行试验,并对按乙方工艺路线试验产品质量达到_________要求负责。乙方派人现场制定工艺、指导操作,甲方负责执行。
三、试验效果确认
原则上以甲方在标准方法和仪器下的检验结果为准,乙方派人现场试验时,甲方应在试验产品出炉1小时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对报告的准确性负责,以便乙方及时调整下一步工艺;如果甲乙双方对检验结果分歧较大,可委托一个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检验。
四、项目验收
用户自行试验时由用户自行确定项目的验收。乙方派人现场试验时,试验达到本合同预期指标后3天内,由甲乙双方根据试验结果进行项目效果确认,确定试验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如果确认达到合同要求,双方协商确定一个工艺技术应用稳定性验证期,期限_________个月,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在此期间,甲方完全按乙方制定的工艺技术方案执行,发现问题应及时传真、信函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协助解决。
五、费用的收取
现场调试服务费:_________元/次、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天,预先支付。每项技术的使用权转让费:连续炉为_________万元整,转让费在调试成功,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六、保密约定
由于对国民经济意义重大,本技术已被国家科委和国家安全局联合认定为“国家级机密技术”。本技术知识产权为乙方独有,技术协议结束后甲方只享有本技术的使用权,并严格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不窃取和泄漏_____,不转送、转卖给其他任何第三者。
七、违约责任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委托费。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不得追回该项费用;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全部退回该项费用。
八、争议解决方法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2、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_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负责人: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4技术合作合同 篇12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地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地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决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地项目投入。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所使用地技术,以确保合营公司产品达到合同规定地要求。乙方提供地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以__________________地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 定 义
2.1 “产品”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方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__________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具体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水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合营公司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__________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应对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点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合营公司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协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或国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 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技术和商标。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地区)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 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________ 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专利权。
3.5 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制造。
3.6 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__________________(地区)销售。
第四条 第三方伪造及侵权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虽然,仅乙方独家拥有对第三方伪造的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的行为采取追究甚至是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而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充分考虑。为此,乙方可以合营公司名义作原告或双方联合作原告,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 提成费
5.1 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在本合同及其附件生效后__________________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销售额______________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__________________计算。
5.3 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__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_____________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起,在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的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项数额。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财务主管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