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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居室装饰装修合同(通用16篇)

2024-10-12 09:24:53合同范本打印
2024居室装饰装修合同(通用16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甲方清运。乙方或丙方应在需清运垃圾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将装修垃圾用包装物装载或捆扎后放在指定地点;乙方或丙方须向甲方缴交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车,不足1车按1车计。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装修保证金及管理服务费用

  1、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非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2、装修工程完毕后,经甲方检查确认无违章装修、无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利益行为的,甲方在验收后_________天(不得超过30天)内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乙方。

  3、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装修服务费_________元。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

  1、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共用管道堵塞、渗漏等,乙方应当立即组织修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受损人协商进行合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属于丙方责任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装修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居室装饰装修合同 篇13

  发包方:

  委托代理人: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承包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师:

  职称:

  证书号: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职称:

  证书号: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和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

  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日。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

  金额大写:

  《工程报价单》应当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由双方本着优质优价原则约定。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职称、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开工三日前,甲方应当协助提供施工地点的原结构、水路、电路施工图。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4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5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三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开工三日前对水电工程量予以确认。

  4.3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4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告知乙方。

  4.6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7不得强制乙方有下列行为:

  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在室内铺贴厚度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或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7款所列内容的,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应当配合乙方做好安全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清洁;

  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5.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5.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施工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6.2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3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议中予以注明。

  6.4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乙方编制的《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约定的供应方式、内容提供。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由乙方承担。

  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双方供应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工期应当顺延: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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