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通用25篇)
(四)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履行耕作义务,确保土地不撂荒,更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五)承租期内,乙方不得将该土地另租给第三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如果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收回全部承包地,本合同终止执行。
⑴乙方退回全部承包地的;
⑵国家征用全部承包地;
⑶集体生产公益设施建设需要占用全部承包地;
⑷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以收回全部承包地的.。
八、国家建设和集体生产公益设施建设需要征占用部分承包地以及承包方退回部分承包地时,本承包合同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变更,对变化的合同标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九、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首先请求村委会和镇乡人民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江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江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由甲方村民代表(代表由全村全户三分之二以上户主代表)和甲方法人签名,签订后须申请镇乡人民政府(村委会)鉴证,从鉴证之日起生效。
十四、其他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合同鉴证机构各执一份。甲方每户村民各执一份复印件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
甲方(甲方村民代表):签章 乙方(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24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 篇12
合同编号:___
甲方:___(订购方)
乙方:___(交售方)
为进一步发展红薯产业,促进地方经济稳步增长,增加职工收入,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种植面积及种苗
乙方以订单形式为甲方种植红薯亩。种苗由甲方提供,4月20日—5月30日种植的单价0.13元/棵;6月1日—6月10日种植的单价0.10元/棵,根据合同签订时间编号发放种苗。
二、红薯的交售
1、收购时间:9月10日—10月25日。
2、交售地点:金正薯业院内。
3、交售车辆及运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收购价格及质量
1.一级红薯收购价:800元/吨,一级红薯标准为:无杂物(薯秧、泥土、编织袋等),薯块重150克以上,杂质2%以下。
2.二级红薯收购价:780元/吨,二级红薯标准为:杂质超过2%(泥土、薯秧、编织袋),薯块重150克以下。
3.质量低于收购标准的可拒收或自行挑检后再收。
四、结算方式
交货付30%,十天结算一次,交售后一个月内支付到75%,下余款12月10日前结清。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①有权制定各种管理措施。
②有权指导、监督乙方按照生产计划认真执行。
③乙方若有不按规定种植、管理,甲方有权予以纠正。
2、甲方义务:
①以优惠价提供薯苗和杀菌药。
②免费负责培训和技术指导。
③及时指导解决乙方种植、管理上的.技术问题。
④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交售红薯予以收购。
⑤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验收确定的质量等级予以结算,不得故意压级压价。
⑥适量提供种植、收获设备,转包农机专业户,由专业户为农户提供有偿服务。特别提醒:种植红薯适合:沙壤土和中等以上肥力的地块。
2.种植红薯不适合:粘性土、碱性土和板性土地。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参与生产计划、技术推广措施的研究制定和种、收机械化改进。
②遇到技术问题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进行指导解决。
2、乙方义务
①积极参加技术培训,服从执行技术指导;确保各项技术措施按时按标准落实到位,达到应有效果。
②按照合同约定付清种植薯苗款。
③按照供苗种植时间,生长120天后将所产红薯全部安全交与甲方,不得自行销售。具体交售时间按附合同执行。
④注意生产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⑤交售过程中服从甲方排队秩序,有加队现象、无理取闹、压磅,压卸料台,堵塞道路,寻衅滋事者罚款300—500元,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由造事方负责。
⑥对违犯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的或触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收购红薯,应向乙方支付未收购红薯最低估产总量70%的违约金。
2、如乙方不按照合同向甲方交售红薯自行销售的,来年不再提供种苗,应向甲方支付未交售红薯最低估产总量20%的违约金。
七、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在合同执行中,若出现甲、乙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法律责任,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农场,分场各持一份。
甲方:___
乙方:___
___年___月___日
2024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 篇13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亩,二等地______亩,三等地______亩,四等地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______年,从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 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 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⒊ 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 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元,纳税时间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费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⒋ 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⒉ 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⒊ 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⒈ 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