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教职工聘用合同(通用30篇)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竞聘岗位不成功,又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六)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条第(四)款列举情况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目前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除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又不属于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九)下列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未完成的;
2.承担研究课题任务未完成的;
3.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学期未结束的。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赔偿责任
(一)聘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资):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岗位调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而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由甲方出资接受教育、培训、购房(包括货币分配)、出国等,必须为本校服务一定年限。如服务年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根据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应当续延。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违纪、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等)的,需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四)关于违约补偿和赔偿按照《本校有关费用赔偿、补偿的规定》执行。
八、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受理的人事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结案,到期未能结案视作调解不成。如调解不成,双方均可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行使权利。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如乙方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继续聘用在干部岗位上,则由甲方按工人身份进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国家对工人身份的政策办理退休手续。
3.根据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计无故迟到10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应聘材料或职务评审提供材料中有虚假行为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 他
1.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合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岗位任务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归入人事档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订立的其他各类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日
2024教职工聘用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据邢台市政府《关于幼儿园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精神,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本合同自 20xx年 1月 1 日至 20xx 年 1月 1 日止,聘期壹年。
二、合同期间:双方必须执行国家教委正式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合同期间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 负责乙方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2、 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与安排,并对其思想、工作等表现,实施考核和奖励。
3、 创造条件,鼓励乙方在业余时间内自学成才,优先安排时间参加函授或考试(费用自理),乙方如学有专长且能学以致用,成果明显,甲方给予适当奖励。
4、 聘用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解聘乙方,但有类似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可解聘,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造成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②挪用幼儿园经费的,造成后果的;
③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失职,造成后果的;
④不服从工作安排,闹情绪的。
5、 聘用期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身体状况,考虑是否继续聘用。
6、 乙方五十周岁,自然离岗。
乙方:
1、 享有所在岗位同职人员的同等政治、工作和生活待遇,享有国家法律、《教师法》保护和本合同明确的'一切权益。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3、 积极履行保教义务,廉洁奉公,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4、 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要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方可辞职,如中途辞职,不再聘用。
四、乙方的工作任务及要求协定如下:
1、 任务:依据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2、 乙方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尊重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学历和专业水平,品行良好,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忠于职守,身体健康。
3、 甲方根据工作量化标准,对乙方每学期进行绩效考核,一个学年度综合,采取末位淘汰制。
五、聘用内的工资福利待遇:
1、 所有聘用人员一律实行月薪制(寒暑假照发),工资实行结构制:主班基本工资 1600元,配班基本工资1500元,保育基本工资1400元;另:全勤奖50元,教学奖50元,安全奖50元,其他奖项,50元,(保育不包含教学奖,安全奖)工龄奖每年50元。
2、 所有聘用人员每月15号发放工资,每月扣押半月工资作为合同保证金,违背规定,幼儿园解聘保证金不予退回,解聘经甲方同意离任退回保证金。
3、 中国传统节日甲方提供福利发放。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园董事会的补充决定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鉴证单位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