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材料采购必备合同(精选31篇)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组织交货,并在货物到达前24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检验。货物到达施工现场后,甲方应在当天完成卸货并清点数量,并在合理时间内进行验收。
4、项目部施工员、材料员、库管员负责对甲方的货物验收进行审核,以仓单作为结算依据。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结算;
5、按以下验收
(1)按照甲方材料接收操作规程进行验收;
(2)根据甲方供货通知验收;
(3)根据甲方确认的样品;
6、如果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由乙方造成的,应无条件退货;
7、交货数量以甲方入库单签字的数量为准;
第7条:结算和支付
结算和支付按以下方式进行:
1、货物到达现场并通过验收测试后,先支付%的费用;
2、付清余额。
第8条:违约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物质或无形利益,不得刁难乙方、甲方财务人员、物资人员、仓库保管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得收受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的金钱及其他财物,不得接受吃喝玩乐等娱乐活动或其他变相贿赂行为。如甲方员工有上述行为,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现场负责人投诉;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本合同项下到期付款后的每一天未支付的银行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延期一天,甲方应支付相当于当期交货通知货物总值2%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超过七天未交货,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按本合同项下发出的所有交货通知中累计货物总值的20%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影响使用后的工程质量,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参加处理。如果工程质量受到材料质量的影响或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供货通知中货物总值20%的违约金;
第9条:争端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0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付清款项后自动终止;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买方(甲方):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
签字代表: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
2024年材料采购必备合同 篇21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在参考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所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如表7—7所示。表7—7所购材料的具体情况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方法:乙方必须提供有效《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并经由甲方、监理及建设单位现场验收确认。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将货物送达到甲方工程所在地靖边长庆基地施工现场内。
四、乙方责任:
1、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应负责退、换;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否则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材料款;
3、乙方须按照原厂包装标准包装,包装破损甲方有权拒收。
五、质量要求及说明:要求乙方供电线均为津成牌,并且要求为国标产品,如未能甲方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六、结算方式:供货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依据实际发生的数量,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进行现金结算。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赔付对方合同总金额的10%。
八、合同约定:甲、乙双方信守合同,如发生争议可提交靖边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若此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将授权书附后,方可签订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材料采购必备合同 篇22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人:职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乙方经甲方选定成为甲方物料供应商之一。为明确双方在物料采购供应交易种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共同达成以下采购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规格、包装方式及产品保质期
详见《物料清单》,当有新增物料时,双方可重新确认新的《物料清单 》。
二、订货方式
1、 甲方向乙方采购上述物品,将《采购订单》表单,传真给乙方。采购订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日期等。乙方接单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由授权人确认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传真或电邮)回复甲方,此单即认可生效,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乙方必须每月将已盖章确认的《采购订单》原件寄给甲方。
3、 双方联系资料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如有变更,变更方须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变更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
1、 只有满足以下条件下,甲方才有支付货款义务。
A:乙方交货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要求;
B:甲方必须受到乙方开具的合法的增值税销售发票。
2、 甲方收货验收合格后,并在收到乙方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后30天内电汇付款。
3、 付款账号已本合同为准。乙方账号若发生变更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需对其指定的收款账户承担法律责任。
四、包装要求
1、 产品内、外包装必须干净完好,无污垢无破损。乙方包装产品所使用的包装材料需符合长途运输要求,并保证不影响产品的质量。外包装上须印上(或贴上)甲方公司要求的运输标志(见附件),乙方须保证当甲方收到的货品时该运输标志仍清晰可辨。
2、 送货单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及数量(按批号和数量分开填写)。
3、 与甲方合作期间,乙方的产品包装及各相关信息的产品名称需与甲方《物料清单》上的物料名称一致。
五、质量标准
1、 订购货物之前,由乙方提供货物的标准样本给甲方签名确认。甲方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样本,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标准样本进行确认。
2、 乙方承诺所提交的货物必须符合上述经甲方签名确认的标准签样。
六、交货、产品运输
1、 乙方负责派车按《采购订单》要求之日期送货给甲方,并承担运输费用,甲方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名(或盖章)作为认可收货。
2、 甲、乙双方约定产品的交付地点为甲方仓库内(即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七、交付验收及质量问题的处理
1、 乙方每次交货时,甲乙双方须共同在收货时点清数量,若乙方提供的货物与送货单不一致,则以双方清点确认的数量为准,并由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名确认。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视作甲方对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及数量的确认。
2、 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实际货物与双方清点确认的数量不一致,则以甲方实际使用确认的数量为准。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补交货物实差数量。
3、 乙方交货时,其实际交货数量与《采购订单》要求的交货数量一致,不允许有误差。
4、 若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生产数量超出本合同所约定的交货数量(或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应免费赠送给甲方或在甲方的督促下报废,并确保产品不会流入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所有经济责任。
5、 货物根据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签名确认的标准样板进行质量验收。
6、 乙方交货经甲方初步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将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全部进行更换或做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所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产生换货或退货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 若甲方在生产使用时或甲方的产品在投入市场后发现乙方所提供的物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以传真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共同确定所交产品的品质问题。经确认乙方交付物品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的品质要求,乙方应赔偿甲方因交付物品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所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