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配送合同(精选27篇)
5.合同中止及有效期限利益的丧失约定
5.1甲方或者乙方,发生下列任何一项事实时,在任何一方书面通知后合同即行中止,任何一方对对方所负的一切债务将视为到期债务,立即将其债务全部支付给对方。
5.3因违反本合同,其他单项合同或补充合同中的任何一项内容并造成对方严重损失时。在接受强制执行、临时强制执行、临时处理、拍卖、破产、公司解散、公司重组、公司重建等的申请,或自行申请破产、公司重组、民事重组等时。
受到迟纳税费的处理时。不能支付转账支票、现金支票时,或者申请停止支付时。被认为有资产极度恶化,或信用力极度下降趋势时。乙方由于能力所限或服务质量无法满足甲方要求时。
6.权利义务的转让
6.1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基于本合同及其附件所产生的权利及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即乙方不得将委托业务转包、分包给其它第三人。
7.不可抗力
7.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根据实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合同事项。
8.合同附件
8.1本合同所有相关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有效期限
9.2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日为止。合同届满期前一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继续合用进行协商。如果继续合作,需重新签合同。
10.争议解决:
对于本合同以及对于其他附属或补充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在签字盖章后,各保存两份。
甲方:上海全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333号 地址:____
授权代表:___ 授权代表:____
电话:___ 电话: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2024配送合同 篇3
保管服务方:
存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保管服务方、存货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管服务方提供服务为:
1.为存货方提供产品的装卸、存放、保管、配送、不良货品回收、信息反馈等。为存货方代记库存明细账(最小记账单位)。
2.为存货方提供使用面积平米的场地,供存货方码放货物。
3.保管场所地址: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
2.因存货方包装原因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仓储配送服务责任
1.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的存货数量(最小记账单位)库存明细帐与存货方所存货物一致。
2.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入库存货数量、及入库时经双方确认的货物状态完好。
3.保管服务应主动、密切联系存货方,根据保管服务方配送要求及送货计划要求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按时按要求配送货品。
第四条保管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存货方有权对保管服务方保管库存随时盘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保证产品的安全。
2.存货方明示货品仓储、配送过程中应注意事项,并要求保管服务方人员按此执行,有特别需注意的事项应向保管服务方说明。
3.存货方委托保管服务方负责将保管货品运至保管场所(运输费另计)。
4.保管服务方须保证在保管期间内,存货方保管物在保管场所不因雨水等其他原因而受潮、进水,不因保管场所内其他物品的使用、搬运而造成损坏。
5.保管服务方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或其他场所进行保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保管服务方违反本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保管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本合同。
2.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因保管场所变迁而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保管服务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存货方,则存货方有权选择:或者提前终止本保管合同;或者按保管服务方提供的新保管场所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存货方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3.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存货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15日书
面通知保管服务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4.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需加盖公司印章,
任何口头的或无公司印章的书面合同均视为无效,对各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保管服务费费用
1.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费:A、正品按出库每一最小记账单位元收取。B、回收不良货品按入库每一最少记账单位元收取。包含仓储费及配送费。该费用包括保管服务方提供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水电费、管理费、安保费、燃料费、路桥费、设备维护保养费、出入库理货、装卸费、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税费等)。另计费用:除宜昌城区以外区域物流费用、加班费。
2.支付方式: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费,每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存货方于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后10日内向保管服务方支付上一周期保管服务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保管服务方的违约责任:
1)保管物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短缺、损坏等,保管服务方应负责赔偿。
2)保管服务方因非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履行的,保管服务
方应将存货方已支付的全部保管服务费返还给存货方,并赔偿由此给存货方造成的损失。
2.存货方的违约责任:
1)存货方在保管服务方存放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物品,造成公检法机关没收存货方物品的,保管服务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存货方因此给保管服务方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全额承担,包括保管服务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如存货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保管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存货方应按应付保管费的千分之五向保管服务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对不可抗力造成的存货方经济损失,保管服务方不负责赔偿。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有其他问题,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管服务方: (公章)存货方:(公章)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2024配送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配送货物事宜,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运输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严禁运输国家禁运易燃易爆物品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