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软件开发合同(通用27篇)
第十条税收
10.1双方将各自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___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二条保密
12.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之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12.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__、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2.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
(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12.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有效。
第十三条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13.1双方同意本项目应用软件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归甲方所有。
13.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履行维护和技术服务过程中,利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专利申请权,归甲方所有。
13.3甲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利用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专利申请权,归甲方所有。
13.4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应用软件及与本项目应用软件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软件提供或变换方式提供、出售给除甲方外的其他方。乙方在本合同终验证书签署后二年内,不得为除甲方外的其他方开发同类或类似功能的应用软件,也不能对其他方开发同类或类似功能的应用软件提供任何协助。
13.5如果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倍。
13.6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仍归软件著作权人所有。
13.7乙方承诺,其依据本合同开发应用软件及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应用软件的,均不存在对系统软件权利人的侵权情形。如乙方与系统软件权利人之间产生纠纷,乙方应负责尽快解决该等纠纷,并保证该等纠纷不得影响甲方对应用软件的正常使用。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的损失。
13.8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本合同项目软件侵犯了其所有权或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13.9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继续使用本合同项目软件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重新获得使用上述软件的权利。
(2)更换或改造上述软件,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该软件。
(3)其它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对软件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14.1双方确定,本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出现时解除:
(1)由于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
(2)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应用软件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乙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前述公开之日起日内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未通知致使甲方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如果出现由于乙方原因(如泄密)导致技术公开,除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甲方已付款项倍的赔偿金额。
14.2本合同自有权解除合同一方发出解除的书面通知时解除。
第十五条
15.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将保持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15.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任何一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受此限。
15.5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5.6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15.7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5.8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5.9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15.10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5.1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第三方(中国__________银行、中国__________银行、中国__________和中国__________银行除外,该等银行简称"四大国有银行"),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等;转让给四大国有银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
15.1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价格清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