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正式的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精选31篇)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如乙方使用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电、水及其他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
甲方可协助解决。 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样,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按违约处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五、转租
乙方经营合同期内不得转让转租、借于第三方。如若转让,双方友好协商。
六、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乙方承租期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黄、赌、毒)传销合同自动终止,给甲方造成影响后果需承担赔偿法律责任。
乙方承租期内自身安全、他人安全财物损失自行协调解决,甲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提供水到表,电到表,户外的电源和水源承租方负责按接及加装防漏电保护器,不得超过供电的线径用电负荷。注意安全使用电火(电器、电线老化)水、漏带来的财物、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事故、左邻右舍财物损失,乙方负责。(谁经营谁受益原则,同时也承担风险)与甲方无关。
乙方租赁期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产生的工商、税务卫生、水电其他费用独立核算。乙方租赁期内如果遇到国家拆迁(除搬家费和满月的租金退还)装修装潢的不可移动部分无偿归甲方。
乙方要做到防火安全,防盗安全,心中有数。
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按月租金双倍赔偿对方。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物业费:电表度数:水表度数: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________________
2024正式的居住房屋租赁合同 篇15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情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人,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连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连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连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日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校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算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年 月 日。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证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大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多少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较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