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委托代理合同(通用33篇)
6-2甲方承担的义务
6-2-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同权益的义务。
6-2-2 有对乙方首次进货时提供业务培训或提供培训资料的义务。 6-2-3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6-2-4有按照合同规定在合同期内同一签约地区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货的义务。
6-3乙方享有的权利
6-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6-3-2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地区独家特约代理商的权利。
6-3-3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6-4乙方承担的义务
6-4-1对甲方的产品,经营、市场策略等有保密义务。
6-4-2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7、双方必须遵守的其他条款
7-1开箱损坏(未经用户使用)的产品,由甲方负责无条件退换,其运费由甲方负责。
7-2售出产品的保修凭证(厂商联)必须及时寄回公司备案。否则,该售出产品不给予保修。
7-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公司规定的首次进货量后,再进货产品实行可退货制度,原则上是没有经过拆封的部分,不得影响二次销售,可以享受公司无条件全额退款。
7-4-1乙方退货产品的价格原则上以甲方当时的供货价格为标准,如遇价格下浮变动的按变动后的价格执行。
7-4-2乙方保证退货部分产品无使用、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损,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外包装损坏,收取一定费用)。
7-4-3退货产品在乙方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验收,3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其中合格品的实际货值向乙方汇出退货款额,退货中发生的运费、手续费、保险费、破损包装物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5终止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7-5-1乙方应对甲方的经营内容(包括配套产品及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2年保密义务。
7-5-2退还所有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特约代理牌(证书)等(包括复制品)。
7-5-3如违反本条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论处。
8、乙方如遇到其它区域代理商串货现象,收集证据并告知甲方,甲方及时通知串货方并退出该区域销售,严重者甲方可以取消串货方代理资格。
9、由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0、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合同)全部条款,如违约,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提请至人民法院裁决。
11、合同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自乙方的合同保证金到达甲方帐户后生效,有效期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有效期日前,甲方相关款项必须到达甲方帐户,否则合同自动失效,保证金不给予退还。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监督执行。
备注: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代理的区域再发展第二家代理,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50000元。
2、甲方允许乙方在没有代理商的区域销售,可以优先取得该区域代理资格,如果有人签订该地区代理,则必须无条件退出该地区。
补充条款: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23
委托人: 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人: 律师事务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与之间的 纠纷,现委托乙
方为诉讼代理人,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由双方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与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具体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甲方委派 参加诉讼,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
1.2乙方及 律师声明,在本合同签约时,无任何与本代理产生冲突的事项和业务关系。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及 律师不得承接可能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业务。乙方未经甲方
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1.3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换,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费。
1.4本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委托事项为:【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履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补充协议,本合同可继续履行,双方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履行期限。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和背景材料。
2.2配合乙方为甲方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2.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2.4如甲方认为乙方能力无法完成代理事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在解除通知达到乙方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不再支付剩余代理费。但甲方应补偿乙方在合同解除前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3.1乙方保证以律师行业要求的业务标准和职业道德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下的法律服务,并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权益,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迅速的办理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事务。
3.2乙方保证对其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到和获得的甲方未公开的资料或者情况承担保密义务,但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外公布的.除外。
3.3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单独建立档案。应当保管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原件应交甲方保存,乙方保留复印件,如需使用原件,应履行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4.1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包括法律分析、证据准备情况、主要法律点分析、对方可能出现的抗辩、处理思路,案件处理目标、需甲方提供的配合事项等。4.2代为起草和准备诉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委托书、民事起诉状、书面代理意见、答辩意见、证据目录及说明、相关申请书等。
4.3审阅与本案有关的各种材料,就本案事实进行调查取证。
4.4代为出庭参加庭审,并就本案程序和实体问题向法院提出主张。
4.5依甲方授权代为参加调解,但最终是否同意调解结果应由甲方决定。
4.6代为签署、送交、接受及转送各种法律文书。具体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4.7根据代理工作的进程,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案件代理词以及案件总结等书面材料。其中,首次开庭前向甲方提交书面代理意见,并在开庭后三日内补充完善提供正式代理意见。收到判决书、调解书或执行完结后七日内,向甲方提交案件总结,内容包括案件处理进程法律分析、管理建议。
五、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约定本合同涉及案件采取 普通/风险代理方式,具体如下:
5.1关于前期办案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①本合同签订后至本案终审前,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作为乙方前期办案费
用。
5.2案件处理过程中付费办法:
①经乙方努力,一审判决或仲裁裁决达 ,甲方应于收到判决书或裁决书及案件总结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②经乙方努力,二审判决达到,甲方应于收到判决书及案件总结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③经乙方努力,再审判决达到,甲方应于收到判决书及案件总结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④经乙方努力,从被告处取得执行款的,则甲方应于收到执行款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
5.3其他情况:
如甲方与被告方在诉讼/仲裁期间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甲方应于收到调解书及案件总结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
5.4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代理事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诉讼费、仲裁费、查询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调查及外埠差旅费、住宿费,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实报实销;其他有关(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办公地区内发生的住宿、交通、通讯、通信、复印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6.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