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承揽的合同(通用30篇)
2.如货物到达后发现有受损和有疵劣,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3.对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卖方应同意更换,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卖方应相应顺延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4.卖方承担因安装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果在卖方收到索赔通知后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征得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选择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有权从预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十五、不可抗力
1.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不可意料的事故而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时,卖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买方,并在 日内向买方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 天内仍不能交货,买方则有权解除合同,买卖双方均不互相提出索赔。买方不承担终止合同的责任,也不可没收履约保证金。但卖方必须在 天内如数返还买方支付的预付款及利息。
十六、逾期完工及逾期付款的罚则
1.卖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工(除本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则必须支付违约金给买方,违约金率按货物总金额每天 ‰计算。如超过合同规定完工期限 天后卖方仍不能完工,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而卖方除按货物总值每天 ‰计付违约金支付给买方(计付时间由卖方收到预付款日起至支付违约金日止)外,仍须立即将按双倍于预付款金额计得的罚款支付给买方,如上述违约金金额仍不足以补偿买方因卖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买方有权进一步向卖方提出索赔。
2.如果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付给卖方预付款,则卖方有权延期交货;如果超过合同规定支付时间的 天买方仍不支付预付款,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这时买方应按货物总金额的 %计违约金付给卖方。如果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货款给卖方,则买方也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款金额每天 ‰计算,直至该货款付清为止。超过合同付款期 天买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卖方的损失,应由买方向卖方作出补偿。
3.本合同中对于买方付款和卖方完工有先决条件的约定,按约定执行。
十七、产权与风险转移
1.货物的产权,只有卖方将设备和材料运至交货地点且交付给买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2.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到达买方仓库并经买方开箱检验且出具相应报告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买方拒收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4.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5.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十八、争端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法院为 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3.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十九、通知
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达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传或传真要经对方的书面确认,以电报形式的通知,从当地邮电局发出电报的第 天视为送达。
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二十、税和关税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对卖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部件的进口关税、所有货物的国内增值税)均应由卖方负担。
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二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满足以下二个条件后生效:
1.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字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期为准;
2.卖方按要求提交了履约保证金。
二十二、其它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如前后出现矛盾按本合同、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顺序执行。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3.卖方在执行该合同时,须向买方另外上交该合同总造价的 %(¥ 元)的管理费。该费用买方在每次付款时按比例扣除。
4.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6.本合同合计 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安装承揽的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
定作人承办单位:______联络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定作人机构地址:_________传真电话:_______
承揽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人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
承揽人营业执照:_________生产报刊亭许可证明:________
承揽人机构地址:________联系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________ 开户行:______帐户: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为:XX万元。
第二条制作报刊亭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万元)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报刊亭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要求
1、报刊亭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使用面积不小于平米。
2、使用材料:所有外表面使用大于mm厚不锈钢板,结构采用不锈钢柱、不锈钢方钢骨架,透明部分不少于%,使用mm弧型热弯加强度有机玻璃,顶部硬塑料玻璃钢压模一次成型,内设图书报刊架。附件包括:推拉窗、电源接线板、电表一块,蓝色阳光板封顶,并有通风口一处。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①、乙方将报刊亭样品(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材质)制作成品后,交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生产。
②、甲方验收采用样品验收与成品交付验收相对比,也可采取随机抽验.
第五条交货时间和地点及包装运输要求
①、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信报箱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报刊亭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报刊亭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报刊亭,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XX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报刊亭价值扣除%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③、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报刊亭因质量出现问题,XX年内免费进行保修,超过XX年或属甲方原因损坏进行维修的,需付工本费;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报刊亭进行终身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