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精选25篇)
五、安全施工
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并遵守工地现场的有关规定,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以及其他安全事故一律由施工方自负。工程在交付给建设方使用前发生的损坏等事均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质量如达不到要求,则有施工方进行整改,直到达到要求为止。现场安装定位及其他涉及安装需要协调之事由甲方解决。本工程安装结束前保证正常供电,如因甲方原因无法验收,超过三日,视为产品合格。
合同价款与支付
总金额(大写): 。
小写: 元 。
工程付款实行中间支付制度,工程竣工后支付工程款的 %,待审计结算后,按审计结算价支付至 %工程款。
八、售后服务
乙方对工程中所供材料质保两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由乙方免费更换。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因人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超出质保期的维修,甲方需支付材料及人工费。
九、其他条款
合同签订后,如有单方面违约,全部责任将由违约方承担。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或者其他特殊要求,应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篇2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工程项目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详见投标报价清单。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2.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进度、包质量。
2.2 承包范围:
2.2.1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要求提供工程设计效果图、安装材料清单及报价单;
2.2.2 乙方根据合同中材料清单提供设备、材料,完成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
2.2.3 乙方在设备安装完成后配合甲方对整个系统进行调试、验收等工作;
2.2.4 乙方在质保期内为甲方提供售后、培训及其他相关服务。
第三条 工程质量
3.1 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A.国家标准;
B.行业标准;
C.制造商企业标准;
D.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 。
3.2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符合以下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及验收标准,且达到“合格”或以上。
3.2.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
3.2.2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
3.2.3施工图纸中要求的质量标准;
3.2.4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
3.2.5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和规范: 。
第四条 工期
4.1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若甲方根据需要调整开工日期的,以甲方通知为准。
4.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4.4 乙方负责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并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提交,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施工。
4.5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工期作相应顺延。
4.5.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不能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电源,影响乙方进场施工的;
4.5.2 不属于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的;
4.5.3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的;
4.5.4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的;
4.5.5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第五条 施工组织设计
5.1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书面提交甲方审阅。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经甲方代表签证确认后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且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5.2 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书面确认。修改图纸和书面确认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5.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代表签证确认后方可实施,书面确认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5.4 任何设计或工程变更经过确认后,涉及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6.1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安装设备、主材和辅材由乙方供应。(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6.2 所有材料设备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由甲方代表检查验收,签署材料验收合格单后方可进场。已进场的材料未经甲方许可并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6.3 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等,不得用于本工程。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7.1 合同价款:本工程承包价格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合计金额
1
2
3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整。(¥ 元)
备注条款:
1.本合同价格包含设计、材料、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等所有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收取其他费用;
2.本价格为初估价格,最终合同总价以甲方审计的实际工程决算报告为准。
7.2 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A. 设计发生重大变更;
B. 在施工中新增加或减少了工程项目。
7.3 支付时间及数额
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额(元)付款条件
第一次 合同签订且乙方进场后 工作日内
第二次 完成工程的 %后 工作日内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确认后 工作日内
第四次 质保期满后 工作日内
备注: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8.1 甲方负责提供工程需要的场地。
8.2 根据施工地区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电、用水等的需要。
8.3 审核乙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8.4 派驻 (职务: 联系方式: )为施工现场的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施工安全和文明卫生、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负责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负责签收乙方送达的各项文件等。
8.5 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尾款。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9.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
9.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9.3 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9.4 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9.5 为甲方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