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物流合同(通用12篇)
9、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货物要求先进先出、轻装轻卸。
10、乙方必须保障帐、卡、物、相符。甲方将定期不定期对乙方仓库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或仓库管理不达标,乙方应及时整改服从甲方整理安排。
11、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甲方仓储服务费。
四、配送
1、乙方在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第三方指定收货地点。未能按时送到,乙方将承担甲方对第三方收货人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因第三方临时改变收货地址所造成的延误除外。
2、乙方在货物配送前有义务对将要配送货物的进行确认,在确认货物完好无损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配送。
3、配送过程中货物如出现丢失、损坏、损毁等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货物配送时必须根据货物实际情况按照干货及生鲜货物的冷链配送分开进行。在配送过程中选择适合货物的配送方式,对冷鲜物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车辆进行配送。如因配送方式不当引起的货物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在货物配送中需为货物提供必要包装材料或其它特殊材
6、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货物配送费。
五、保险
在协议期内,如乙方将仓库租赁给甲方,在仓库内有乙方的员工专人负责整理看护。为了规避运输途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带来的危险,甲方需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 %;未投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缺少,由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赔偿,但不超过损失部分的运费三倍为限。
乙方对库存货物、配送货物有义务提醒甲方购买保险。最终决定权在甲方。
六、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与其他物流公司形成合作关系,乙方不得与甲方的货物提供商进行私下联系或形成任何形式的合作。
七、任何一方对从另一方处获知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从另一方处获得商业资料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泄露。如一方违约向第三方泄露从另一方处获得的商业信息,违约方将承担因商业信息泄露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甲方对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货品从卸货起到甲方租赁仓库储存至最终出货前的全过程由甲方负责,出库后到收货人收到货物
九、甲方仓储的货物出库由甲方出具发货清单,发货数量及收货人地址、电话必须明确才可委托乙方负责物流运输发货业务,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出库发货,货物到目的地,收货人收到货物后。乙方的流程工作结束。
十、甲方将产品送到乙方仓库。若甲方要求乙方提货送到仓库需另行支付提货费用。
十一、协议解除
一方对于另一方根本违约或可以预见对方无法履行合约内容,在9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可终止该协议。由于解约对双方造成的损失,过失方负有赔偿义务。
十二、违约
一方在履行本协议条款时,有实质性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可以解除本协议。同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相应损失。
十三、纠纷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争端交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日
仓储物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行政法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仓库租赁、仓储物流配送、物品保管、物流装卸、发往全国各地行政区域,物流配送业务及装卸业务、提送业务运输服务和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仓储物流、物品保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储运、配送、理货、分流、装箱、分拣、打签(贴示)、发货、在途服务跟踪、到站等一切事物。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提供仓库面积提供货物保管发运。
第二条:服务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年,自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合同到期,乙方和甲方将重新签订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新合同为准。
第三条:仓储物流服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物流仓储、配送、发往到全国各个地区。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仓库为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仓库。
第四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
1.货物名称:**公司旗下的系列产品
2.规格:以外包装尺寸为准
3.数量:按照存货的计划数量与实际出库为准
4.重量:按实际重量为准
5.货物包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保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或不符合物流运输存储的包装,乙方有权拒绝存储。
第五条:履行地点及要求
仓库地址:1、
()
2、乙方提供使用面积为50㎡的仓库租赁给甲方。费用按每年两万元人民币计算,水电费全免。 租赁付费方式:甲方一次性交付一年租赁费用两万元人民币。起租时间20xx年
1、乙方的仓库应符合 储运条件、防雨、防尘、防洪、防潮、具备消防照明等设施条件。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足够仓储供面积。甲方在储运期内货物进库数量、货物出库数量、货物各种品相、规格、数量。每月报表、每月盘点、每周清点、每日做好台账。做到货与账相符。
3、乙方负责仓库内外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
4、乙方应全力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完好,若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货品损坏、丢失。由乙方按照甲方经济折扣价赔偿甲方。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破损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击、战争等)所造成货品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善意第三方的责任。
5、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存库信息预期产品。乙方需配合甲方每月在库进行盘点,乙方应履行报表责任,《库存产品出入库汇总日报表》《配送跟踪表》,为减少和
6、货物入库验收信息反馈。货物到仓储站由乙方与送货方核实到货数量,发现有不一致现象即时报甲方处理。乙方应派人到现场验收货物,核实物品名称数量是否相符,与送货人员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如发现货物异常(包括破损、损坏货物减少等)与乙方及时追查原因并告知甲方。乙方验收后,再到《货统计表》签字盖章确定产品数量、状态,并在24~36小时内将反馈表上报甲方。
7、乙方验收后负责装卸 装卸费用在报价表附件中。
8、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货物要求 先进先出、轻装轻卸。
9、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进行堆码。乙方负责仓库货物日常巡查发现堆垛歪斜包装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发现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失职。
10、残次品外包有损坏的、退换货的、或不同品质有不同程度问题的、应分开堆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串放。
11、乙方必须保障帐、卡、物、相符。甲方将定期 不定期对乙方仓库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或仓库管理不达标,乙方应及时整改 服从甲方整理安排。
第六条:费用结算方式
1 元,若甲方当月发货费用连续三个月低于双方确定的月发货费时,从第四个月起改为单票现金结算或到付结算。
2、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运费及相关费用结算期是每月日为物流服务费进结算日,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表》明细后三个工作日内要与乙方进行核对及确认,如有疑义应于收到账单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三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3、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日万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项部分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物流费用月结待遇,而改成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和甲方终止合同,不再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仓储服务。
第七条:保险理赔
1、在合同期内乙方将仓库租赁给甲方,在仓储内有乙方的员工专人负责整理看护。为了规避运输途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带来的危险,甲方需把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 %,未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缺少。由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赔偿,但不超过损失部分的运费三倍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