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土地承包合同书(精选35篇)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五家渠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3月25日
部分土地承包合同书 篇17
合同编号:___
甲方:___(订购方)
乙方:___(交售方)
为进一步发展红薯产业,促进地方经济稳步增长,增加职工收入,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种植面积及种苗
乙方以订单形式为甲方种植红薯亩。种苗由甲方提供,4月20日—5月30日种植的单价0.13元/棵;6月1日—6月10日种植的单价0.10元/棵,根据合同签订时间编号发放种苗。
二、红薯的交售
1、收购时间:9月10日—10月25日。
2、交售地点:金正薯业院内。
3、交售车辆及运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收购价格及质量
1.一级红薯收购价:800元/吨,一级红薯标准为:无杂物(薯秧、泥土、编织袋等),薯块重150克以上,杂质2%以下。
2.二级红薯收购价:780元/吨,二级红薯标准为:杂质超过2%(泥土、薯秧、编织袋),薯块重150克以下。
3.质量低于收购标准的可拒收或自行挑检后再收。
四、结算方式
交货付30%,十天结算一次,交售后一个月内支付到75%,下余款12月10日前结清。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①有权制定各种管理措施。
②有权指导、监督乙方按照生产计划认真执行。
③乙方若有不按规定种植、管理,甲方有权予以纠正。
2、甲方义务:
①以优惠价提供薯苗和杀菌药。
②免费负责培训和技术指导。
③及时指导解决乙方种植、管理上的.技术问题。
④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交售红薯予以收购。
⑤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验收确定的质量等级予以结算,不得故意压级压价。
⑥适量提供种植、收获设备,转包农机专业户,由专业户为农户提供有偿服务。特别提醒:种植红薯适合:沙壤土和中等以上肥力的地块。
2.种植红薯不适合:粘性土、碱性土和板性土地。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参与生产计划、技术推广措施的研究制定和种、收机械化改进。
②遇到技术问题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进行指导解决。
2、乙方义务
①积极参加技术培训,服从执行技术指导;确保各项技术措施按时按标准落实到位,达到应有效果。
②按照合同约定付清种植薯苗款。
③按照供苗种植时间,生长120天后将所产红薯全部安全交与甲方,不得自行销售。具体交售时间按附合同执行。
④注意生产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⑤交售过程中服从甲方排队秩序,有加队现象、无理取闹、压磅,压卸料台,堵塞道路,寻衅滋事者罚款300—500元,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由造事方负责。
⑥对违犯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的或触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收购红薯,应向乙方支付未收购红薯最低估产总量70%的违约金。
2、如乙方不按照合同向甲方交售红薯自行销售的,来年不再提供种苗,应向甲方支付未交售红薯最低估产总量20%的违约金。
七、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在合同执行中,若出现甲、乙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法律责任,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农场,分场各持一份。
甲方:___
乙方:___
___年___月___日
部分土地承包合同书 篇18
甲方(土地承包人和地上附着物买受人):
乙方(土地发包方):
丙方:(现有土地承包人和地上附着物所有人):
甲方拟承包乙方集体土地中,现丙方作为使用人的土地,为确保甲方享有完整独立的土地使用权,甲方需一并购买丙方拥有的地上附作物的所有权。为实现合同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经三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土地面积和位置,涵盖的地上附着物。
乙方、丙方自愿将位于 土地发包给甲方使用,土地面积 平方米,四至范围 (详细见附件详图)。
乙方确保对该土地拥有土地所有权,丙方确保现拥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按乙丙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截止 年 月 日)。
丙方对承包土地上附着物(包括 )拥有所有权,丙方自愿出售地上所有附着物给甲方。
二、土地租赁用途
甲方承包该土地用于 。
三、租赁期限以及承包土地金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付款方式为
四、土地改革调整下变动问题
因该土地可能涉及土地改革,丙方承诺如调整后其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位置发生变动,有丙方用其他地块和条款覆盖的租赁土地使用权人做调换,乙方承诺对丙方的调整予以配合,乙方丙方可以确保甲方在土地改革后对该租赁土地在租赁期内持续享有使用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乙方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5.2甲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六、乙方和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等基本设施完整,具体收费事宜由甲方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乙方和丙方确保对该租赁土地分别享有发包和转租的权利,该土地无其他纠纷。
6.3丙方确保对该租赁土地附作物拥有所有权,并且无其他争议。
七、合同签署地
该合同在 签订。
八、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各方的责任,如果有违约,则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 元。
九、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应当本着平等,友好的态度协商处理争议,如协商不成应当向合同签署地所在的管辖法院起诉。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三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
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
部分土地承包合同书 篇19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根据集体土地承包法相关法律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甲方将村集体所有的荒坡地承包给乙方使用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荒坡地面积、位置:
本块荒坡位于邢台县南石门镇 ,土地面积为 亩。
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承包期间:
承包期间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纳方式:
本宗荒坡地每亩每年承包费 元,每年承包费共为 元。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缴纳 年承包费共 元。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把本宗土地交付给乙方,甲方应保证他人不得在本宗土地上主张任何权利及干预乙方生产经营,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如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则甲方承担本合同履行不能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