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集锦(通用35篇)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赶赴现场履行保修义务的,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将产品维修至正常使用状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退货,甲方要求换货的,乙方必须在甲方提出换货要求之日起 日内
向甲方交付新产品;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赔偿金。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赶赴现场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5、因乙方违约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其他损失赔偿款项,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附件(如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和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2、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本合同作出任何修改。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合同集锦 篇3
甲方(采购单位):__ ,_电话:_乙方(供货单位):__ ,_电话:_甲乙双方根据___年____月____日政府采购中心第号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成交价格(元)合计(大写)配送物品: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服务。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___ ;交付地点: 。
2、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__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4、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第四条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_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征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送其备案。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_无效合同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返
采购合同集锦 篇4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其它法令,法规,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须提供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产品名称、原厂编号、
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
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等,如下图:
所采购配件具体情况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5. 乙方应当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注商品标识便于识别,标识样式、内容及产品编号按甲方的要求为准。
6.乙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年。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期限以甲方月度订货传真或单据要求为准 ,本协议所指交货期限指乙方在甲方仓库交货的时间,逾期交货或提前交货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和违约造成的损失,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负责产品的运托手续,按甲方指定交货点的有关托运手续办理,
乙方办妥托运手续视为产品已交付;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产品毁损、短缺问题,由运输公司或承运方负责赔偿,甲方对此概不负责,但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索赔事宜。
第五条:乙方收到货品后,按外观是否完整或是否短缺验收,若有异议在收货时立即提出,以便及时向运输公司索赔。
第六条:甲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甲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并附产品检验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若产品检测出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不合格产品。
第七条:产品的价格在本协议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第八条:甲方应在每月的10号前向乙方书面提供下一个月订货计划单,以便甲方组织生产。甲方临时追加订货计划,交货日期由甲、乙双方临时协商再定。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