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租房合同(通用20篇)
第五条 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交纳期限
1.租金:每平方米 25.00元/月,总计900.00元/月。
2.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 0.60元/月,总计21.60元/月。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物价指数,每年上调该物业管理费不大于15%。
3.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交纳期限:乙方同意租金按季度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0日前提前交付于甲方指定帐户内。
4.电费的交纳期限:甲乙双方商定,除非另有约定,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共同核定电表读数,然后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付款通知书,乙方在收到该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该月的电费交付于甲方指定帐户内。
第六条 办公室的装修及使用
1.乙方如对办公室进行装修时,不得擅自改变办公室结构和原有风格,并在装修前向甲方提交办公室装修方案(内容包括:设计图、所使用的装修材料、装修中使用的设备等),在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装修方可进行,但甲方不得无理拒绝签发同意书。
2.乙方如对办公室进行装修时,不得擅自改变办公室内的电源、通讯等线路和空调、喷淋等各种管路的原有走向,如确因使用电脑或其它办公设备而需增加电源插座时,应在装修方案中列明,获允许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由甲方查验。如有损坏,除负责修复外,还应对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3.鉴于办公室和地坪承载负荷限制,乙方如对办公室进行装修时,不得使用花岗石、大理石等重质材料作为地面装饰。
4.为保持整个林海宾馆建筑和装饰的统一性,乙方在进行办公室装修时,不得擅自变换办公室原有的门、窗及其外部颜色。
5.鉴于甲方已为乙方提供了空调设备,乙方在进行办公室装修时或办公室使用过程中,不得再安装任何形式的空调设备或取暖装置。乙方同意,在办公室租用期间,不使用单体耗电量超过300瓦的电气设备,每个接电插座用电容量不超过10安培,以确保林海宾馆的用电安全。
6.乙方同意不论何种原因致使乙方中止本合同,乙方在迁离林海宾馆时,不得对原属于甲方所有的固定设备或装置造成损坏,并负责将所租用办公室恢复至租赁前原样,但办公室的正常损耗除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按时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办公室或有其他违约事项的,负责赔偿违约金为租赁期全部租金的10%。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或有其他违约事项的,应支付违约金为租赁期全部租金的10%。
第八条 免责条件
办公室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结果将为最终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办公室租房合同 篇1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房屋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房屋位置及范围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建材市场隔壁商住房一楼门面房。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年。
第三条 租金
本协议租金实行按年支付制,租金标准为每年__元;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年__月__日,如乙方继续续租,以后每年提前于协议期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房租。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改动房屋结构,如需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后再作改动;
2、 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房屋及相关水、电等配套设施,保障乙方正常使用;乙方自己立户,水、电一户一表,水、电费用自理;
3、 如因房屋本身原因引起的邻里、产权等纠纷甲方应负责协调,在协调期间不能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4、 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
2、 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内的各项设施,不得私自改变原房屋结构;不得经营饭店、旅店、洗车行;
第六条 其他违约责任
1、 如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对乙方作出5000元赔偿;
2、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违约的,乙方应对甲方作出5000元赔偿。
第七条
1、 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房屋的优先租赁权;
2、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房主备案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屋内物品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篇
办公室租房合同 篇15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电话:
联系人
承租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
住址:
电话: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善意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房屋地址及租赁期限
1. 甲方将坐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
2. 租赁期限为 年:自 至
二、合同金额及其履行期限
1. 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RMB ),合同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元整(RMB )。
2.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提供合格有效的 期租金的房屋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该发票后 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该租金。相关税金由甲方承担。
3. 支付方式:乙方将房屋租金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仲量联行上海北美广场物业管理中心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外滩支行
帐号: 366105
乙方将房屋租金汇入(存入)上述账户后,则视为乙方已履行付款义务,甲方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4、如任何一方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履行以上条款,均需在合同规定期限前一个月内向另一方提出书面更改请求,并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具体事宜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善意、合法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因一方原因而导致另一方租金延期、代扣税款等事项,责任由过错方承担。
5、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合格有效发票义务,则乙方支付租金之义务顺延履行,直至甲方提供合格有效发票。
三、租用房及配套设施
1.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及原有配套设施完好无损的交付乙方使用。
2. 配套设施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交接时,双方应对清单予以书面签字确认。
3. 双方皆承认租住房屋内设施的正常、非人为损耗。甲方应负责对因损耗无法正常使用的设施进行修缮,以确保租住人可以安全、正常的使用。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得因设施的正常损耗而向乙方提出无理索赔要求。否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依照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收取租金的权利。
2. 甲方应保证其合法享有出租该房屋的权利,并保证该房屋未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保全、抵押、拍卖。对甲方享有该房权利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
3.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和配套设施,并负责保证水、电、暖气等的正常供应,在租赁期间保证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剩余期间的房屋租金退还给乙方。
4. 甲方应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否则乙方可自行安排修缮事宜,费用由甲方负担,另乙方有权以修缮费用抵消租金,甲方不得有异议。
5. 如甲方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应尽义务,则需及时与乙方协商解决。协商结果由双方通过书面方式确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