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合同模板合集(精选7篇)
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迟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该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时起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并告知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之内提供相关官方证明。
3. 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 协议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均不需承担任何违
约责任。
第7条 不竞争限制
1. 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的任何直接竞争对手提供公关咨询、策划及相关服务。
第8条 保密义务
1. 未经许可,任何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联合交易所或其
他监管机构的要求,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 乙方承诺对甲方为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材料(包括来宾的一切个人资料)及其他商业秘
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材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3. 但本条的保密义务不涉及如下信息和资料:
1) 非由于乙方的一方的过错而公开的信息和材料;
2) 乙方可从第三方在无须承担保密义务的条件下可以获得的信息;
3) 乙方可以证明在签订本合同前无须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已经知悉的信息。
4. 本协议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在三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9条 知识产权
1.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用品,活动用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版权、
专利权及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权诉讼,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同一依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10条 法律关系
1.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和同意乙方只作为甲方的独立承包商按照本协议条款向甲方提供服
务。乙方不应亦无权显示自己为甲方的分支、董事、人员或雇员。
2. 本协议不构成或被视为构成、任何明示或暗示甲乙双方之间有劳资、合伙关系。
第11条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 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未达成一致时,应向苏州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同意接收此约制并执行其中仲裁决定,除非有关费用的支付另有裁决,否则败诉的一方应支付仲裁费用。在仲裁过程中,除了争议的部分外,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第12条 关于附件及其他
1. 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本协议有若干个附件,每个附件需由甲方签字认可后生效。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中文写成。
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盖章)
策划合同模板合集 篇4
广告策划合同
甲方: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座落于地区的广告策划、广告创意、形象设计、媒体投放。甲、乙双方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服务内容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负责项目准备期及项目实操期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及媒体投放,建议贵司根据各期间配合乙方各阶段负责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及媒体投放工作内容。
1、推广策略拟定:
1)案名及SLOGAN;
2)全案推广策略建议书;
3)阶段性推广策略建议书;
2、VI系统建设:
1)标识、标准字、标准色、标准组合形式及延展、变异等设计;
2)VI延展(手袋、名片、信封、信纸、传真等)。
3、项目现场的平面设计方案:
1)招牌、看板;
2)指引系统;
3)项目现场围档。
4、广告设计(含创意、文案、设计):
1)项目书;
2)单页;
3)折页、DM;
4)户外广告;
5)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广告;
6)电视、影视宣传创意推广;
7)网站平面设计框架及网络媒体平面设计;
第二条、服务形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甲方应在收到该方案和进度表后五个工作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即执行此方案。
2、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案和工作进度表,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3、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所确定的日期,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并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第三条、服务成果形式和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内容均须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它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提供电子文档一套;
2、乙方应对其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充分的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员有提出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3、乙方负责广告的制作、印刷和拍摄、租片、广告发布事宜。甲方如有异议,则双方另行协商,并另签署协议书。
4、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均须经甲方签字同意。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对于紧急事项,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通知确认,并在确认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书面确认。经甲方确认工作成果,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不得更改。
5、其他要求:
(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最终策划、创意、设计、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
(2)以上文字、图片、载体均为设计图纸及样稿,该设计图纸应当清楚明晰,并注明其适用使用的媒体,其相应的电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广告公司、媒体或印刷企业等用于制作菲林(底片)。
第四条、广告服务流程
1、甲方应就具体服务内容向乙方下达工作单,乙方按工作单的要求和期限向甲方提供相关广告创意设计及合作范围其它服务。甲方工作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2、甲、乙双方须确定各自的工作联系人。甲方的联系人为出任何承诺、确认,无权减少本合同项下的乙方义务或甲方权利,无权增加乙方权利、费用或甲方义务,任何承诺、确认等均须以甲方加盖公章的方式确认。
3、乙方的工作联系人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甲方的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做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以月报形式进行每月工作的讨论交流,时间为每月三十号进行,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完成,乙方项目组长和甲方沟通商议项目执行情况,乙方须提供已完成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合同项目中应由甲方提出的相关文字及图片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准确、完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所需资料明细,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
2、甲方下发工作任务单时,应充分考虑到乙方为保证创作质量的合理时间。
3、按双方确认限定的时间推进计划,并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成果及时进行审核或确认。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有异议时,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并应详细、明确地表明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并与乙方协商。协商达成后,乙方应遵照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予以修改和调整,如乙方不予改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5、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指定以下人员组成本案广告专案工作组:
1)指导层:
项目总监:
创作总监:
2)执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