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租房合同范本(通用34篇)
6. 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必须保证该房屋原有设施完好,乙方增添的下列设施不得拆卸: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五条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乙方按下列第 款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终止合同,同时甲方按年租金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由甲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甲方向乙方支付年租金总额的39;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第十三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
第七条约定的时间交付租金,甲方按下列第 款约定追究乙方的责任:
1. 终止合同,同时乙方按年租金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 乙方按年租金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须提前解除的;
2. 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为危险房屋不能继续使用的。
第十五条 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因政府规划决定拆迁的,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双方如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按下列第 款约定方式解决: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双方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交纳有关规费,领取《房屋租赁证》。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有: 上述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
第二十二条 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如下: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编码:
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附件(略)
北京市租房合同范本 篇20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________使用,租赁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计__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________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_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________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租房合同范本 篇21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根据《房屋租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 市 大厦 室房屋出租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租用房屋的期限为贰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租金为元整(含一个月押金、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乙方需另行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取暖费、电话费、停车费。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第二年租金。
第四条 甲方给乙方结算费时,该当出具凭证。
第五条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做办公用途使用,并保证合适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六条 甲方保证第五条所列出租房的用途合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为乙方出具产权做用证明(乙方办理工商执照用)
第七条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合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八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合适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该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
第九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办法: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叁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绝不维修的,乙方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从房租中扣除)。
第十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维修的,经乙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三)乙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时,乙方预交款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
(四)甲方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应结清房租,多余部分退乙方。
第十三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私行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宽重损坏的;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第十四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赔偿:
(一)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十日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不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预交款有结余部分、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伍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其返还甲方。乙方预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