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著作权(商业光盘)转让合同(通用3篇)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之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双方承诺并确认,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或本协议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亦不得使用于任何商业目的的活动中。
第六条 费用核查
1. 甲方有权自己或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提供的生产资料进行核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2. 如发现乙方隐瞒生产数量及相应收入,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使用费外,还应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果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资料相符,则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协议终止
1. 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的通知的七天之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做出更正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协议。
2.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乙方提供本协议授权内置歌曲的中文商标“ ”,英文商标“ ”品牌 一部。作为内置音乐产品授权样本。
甲方: 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