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经营承包合同(精选34篇)
承包期内,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店内一切电器和固定物品(另见附表)由乙方维护,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的,乙方按原价赔偿;保证金2万元,或由担保人签字给予担保,若有损坏丢失,乙方不能补偿的由担保人承担责任。
三、门店货源相关事宜:
1、乙方可采用自采形式,但要在保证食品安全以及价格正常的情况下方可上架,如果因食品安全以及其他所有问题产生刑事、民事、经济赔偿等情况,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可采用甲方提供配送服务。甲方保证所提供商品一系列安全问题。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超市用房一间,占地面积64.43平方米。
2、甲方为乙方提供品牌。
3、甲方监督乙方的营业工作以及食品卫生及安全工作。
4、甲方监督乙方经营商品的价格,严禁乙方哄抬物价。
5、对乙方经销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禁超市存有腐烂变质食品。
6、如发现乙方经营严重危害周边居民身心健康的不卫生、不合格食品,甲方有权没收并责令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继续每季度按合同索要承包经营费用,并且赔偿甲方名誉损失费。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经营符合国家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严禁经营“三无”或霉变食品,如发生中毒或其它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刑事、民事、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
2、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严格遵守《超市管理制度》,并在甲方指导下开展营销活动。
3、乙方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规定办理的各种证件,其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向居民室外摊销或强行推销任何商品。
5、门店经营价格应与市场价格保持平衡,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保证消费的居民人数。
6、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迎接上级的一系列安全及食品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如罚款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不得以任何理由少交或要求退还承包费。
8、乙方负责超市室内及门前的清洁卫生。
9、严禁乙方向居民赊帐,有特殊情况要注明情况并签字,违反一次罚款50元。
10、承包到期后,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存货。
11、乙方要严格执行《超市管理制度》如违反一条一次罚款50元。
五、其它相关事宜:
1、承包合同一经签订后,乙方的经营就开始自负盈亏,即使因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超市经营亏损,也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如违规,甲方有权提前合同终止,并不返还租金。
3、保证所售商品不能高于附近超市及农贸市场。
4、如果停电,甲方不承担为乙方提供发电的责任。
5、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6、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安徽皖岭农副产品经营专业合作社所有。
甲方(签章): 经办人签字:
乙方(签章): 担保人签字:
年月日:
餐厅经营承包合同 篇20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具有进出口货物的仓储、装卸等业务的经营权;
2.甲方的业务营运具体采取分项承包经营的模式;
3.至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在云海地域的进出口货物的仓储、装卸等业务经营已处停顿状态;
4.甲方拟将上述业务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承包标
乙方承包甲方在从事进出口货物的仓储、装卸等业务的营运工作。
第二条承包条件
甲方负责提供营运“承包标的”的业务经验、管理经验及其现有的其它经营资源;乙方负责投入“承包标的”的营运所需的全部资金;
第三条承包方式
乙方对“承包标的”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包揽(包括资金投入、市场开拓、人员管理等)方式承包经营。
第四条承包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起年。
第五条利益分配
承包期满,乙方承包经营期间购置(费用计入经营成本)的资产归甲方所有,其余资产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对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权,乙方须对此提供条件;
2.乙方享有承包经营的自主权,甲方不得干涉;
3.甲方须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提供的便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提供经营“承包标的”的营运管理方案、客户资源,须为乙方增置业务专用章及财务专用章,在乙方申请时及时出具公函等;
4.乙方不能利用经营“承包标的”进行非法活动。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承包延期及续约
承包期满,双方如未就“承包标的”办理移交手续,视为本合同自动延期,直至一方通知终止承包后的三个月内双方办理完“承包标的”的移交手续;如续约,双方须协商一致并另行协议
第九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二条管辖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种方式进行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送达方式
1.甲方地址:
传真:
电话:
2.乙方地址:
传真:
电话: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
本协议-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餐厅经营承包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为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甲方决定将公司下属业务部门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承包经营,现甲、乙双方就公司内部承包事宜,在平等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甲方将公司业务一部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二、承包期限: 年,即从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承包经营的业务范围:
三、 承包净利润分成:由甲方得 %,乙方得 %。甲方在每年可预支乙方利润分成,承包到期,进行总结算,但预支多少金额时,甲方视乙方承包经营的月利润而定。
四、 承包亏损的承担:发生亏损,对亏损额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
五、 承包期内,在经营中发生的债务,由乙方负责清收,如未能按照与客户的合同约定的时间清收到应收款,则甲方可暂不支付乙方应得的利润分成,甲方视乙方对应收款清收的情况,有权决定用乙方应得利润冲抵应收款。
六、 财务由甲方统一管理和记录,统一开票,统一纳税,分别计算乙方承包单位的成本和利润。乙方自己也应对财务收支进行测算和记录。甲、乙双方每月进行一次财务核算和核对,并予以书面确认。
七、 业务一部的人员工资、奖金、福利、经营税收、分担房租、汽车使用、纸张、分担的水电费、流动资金、交通费、邮寄费、交通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罚款等经营中的一切费用均是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