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叶苗木采购合同(通用30篇)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法人: 乙方法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定地点:
彩叶苗木采购合同 篇6
采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就苗木采购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品种为刺槐,规格为厘米,数量为株,树龄为年。
第二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乙方向甲方保证所提供苗木全部是绿枝接,纯度95%以上,长势健壮,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保证品种,保成活,人为造成树苗死亡,乙方不负责。如果有死苗,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数量的苗木,保证甲方所栽植的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
第三条
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年月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运费由方负责。
第四条
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要求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第五条
苗木的检查、验收方式、方法及质量要求具体为:苗木在规定时间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由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及乙方指定交货人员填写苗木验收单,以验收合格量作为与乙方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为:
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乙方交付苗木订购款元,苗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且栽植完成后,甲方付给乙方元,剩余等到树苗成活率达到95%以上再付给乙方。
第七条
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10%。
第八条
因乙方迟延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供应不及时或供应苗木不合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第九条
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第十条
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收取8、85%检疫费,可在苗木费中扣除。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坨等的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10%,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甲方不承担苗木到达指定地点前的任何风险。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若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持有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彩叶苗木采购合同 篇7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及金额
第二条 苗木的交货方法、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方法:乙方邮寄到场。
2.交货时间:20xx年5月25日前。
3.交货地点:重庆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第三条 苗木款的结算
甲方收货后7天内,凭有效票据将苗木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如期交货或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苗木品种、规格、数量不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则无异议,如果甲方不能接受,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更换所带来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货单位(甲方):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日期:
日期:
彩叶苗木采购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向乙方采购绿化苗木花草一批,规格、数量、单价如下:
2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不含税价)
3、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绿化苗木花草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甲方在到货验收后即与乙方结算,乙方须提供有效发票。
5、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6、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7、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8、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9、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彩叶苗木采购合同 篇9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合意。
1、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品种,规格等见本合同附件表所列内容。采购总金额为人民币:(¥),双方签字后生效。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表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3、本合同供货期约6个月,自合同签署生效后起算。运费由甲方负责。
4、在乙方将苗木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5、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方法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具体为苗木进场后由甲方监理、施工方签字认可。
6、付款方式:商品全部到货经需方验收合格7日内。支付该批次供货总额的95%,余额5%作为质保金到期届满后10日内时足额付清。货款拨入乙方指定账户,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
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10%。
7、因乙方迟延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