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租赁合同集合(精选29篇)
9.4乙方在装修、布置租赁物业期间不得影响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
9.5乙方必须负责确保其装修改造工程均遵守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需提前审批的应按要求办理,否则责任自负。
第十条租赁物业的使用
10.1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物业及由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损毁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恢复原状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且已经影响商场正常营业的,甲方口头或电话通知乙方后即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的设施、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权提出异议。
10.2租赁物业及由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设备非因乙方原因发生损毁或故障,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处理,甲方经审核确认属甲方维修范围之内的,则应自审核确认后24小时内处理或者提出处理方案,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10.3在乙方承租期限内,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活动,有权入场查验乙方对租赁物业的使用状况,乙方有义务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遵守管理规则
11.1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严格遵守由甲方制定的《商城经营管理公约》。《商城经营管理公约》是本合同条款的补充,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甲方有权按照《商城经营管理公约》对乙方进行管理,乙方明白及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违反管理公约,将被视作违约。
11.3甲方有权制订或修改任何不利于经营和维持商城所必要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且乙方应当予以支持并承诺遵守。
第十二条关于转租
12.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进行分租、转租,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12.2经甲方同意转租的,应在甲方主持下将乙方原来的所有合同、文件变更至新的承租方名下,由新的承租方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租赁物业归还
13.1当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须将租赁物业及其设施、设备完好无损的交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出具书面确认。乙方物品由乙方自行搬离;甲、乙双方亦可协商保留乙方在租赁物业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而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13.2若乙方未能在租赁期满或在本合同被提前终止后十五天内将租赁物业恢复原貌(经双方同意保留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者除外)及完成撤柜并交回租赁物业,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滞留金,滞留金收取标准相当于2倍的租赁期末年日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总和。此外,乙方将被视为是自动放弃租赁物业
内的设施或装修的产权或使用权,包括所有的设备和物品,甲方有权对此做出处理,乙方或任何第三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同时乙方须向甲方赔偿清除上述物件的一切开支及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偿还因装修而支出的各种费用,不得要求甲方收购承租场所内的装修和各种设备,亦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搬运费、撤离费或拆除费等。
13.3在退场之前,乙方必须结清所有于本合同下尚未清缴的款项。
13.4乙方在退场过程中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损害,乙方须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双方特别约定
14.1在乙方办理工商及税务等相关证照手续过程中甲方应给予积极协助和支持。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苍山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14.2甲方在可控范围内向乙方供应水电、燃气等保证乙方有一个正常的经营环境。
14.3甲方为乙方提供就餐桌椅、碗筷、碗筷消毒设备。
14.4甲方为乙方安置燃气表、燃气管道、上下水管道、电表、餐饮操作间及卖菜平台。
14.5乙方违反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4.6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行为,本合同即自动解除,一切责任及赔偿按照政府规定标准执行。
14.7如甲方根据市场经营需要及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需要对市场内餐饮铺位及设施进行合理调整、改造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若乙方未能按期接收该餐饮铺位,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解除本合同,同时将该餐饮铺位另行出租给第三方。
15.2若乙方未能按期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
须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滞纳金=应交款项×滞纳天数×1%。逾期超过15天,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餐饮铺位;乙方仍须支付所欠缴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以及相应的滞纳金。
15.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分租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该餐饮铺位,所付租金及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15.4若乙方于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该餐饮铺位,所付租金及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15.5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所付的租金和经营保证金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15.6乙方违规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同时,根据乙方违规违法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的责任大小,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15.7乙方违反甲方的物业管理和市场管理的规定,甲方有权按市场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给甲方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租金及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其它条款
16.1如因本合同的履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6.2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文件应以专人手递方式或邮寄方式发至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另一方拒绝接收对方当面送交的书面文件的,对方可以邮寄方式进行送达,邮件送至本合同所载明的另一方通讯地址时,如另一方仍拒绝签收或被退回,则视为已经送达。任何一方均应在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名称等发生变更之日起10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一方按本合同所列地址发送至另一方的文件视为另一方已收到。
16.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署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临沂·苍山
餐饮租赁合同集合 篇1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羊街镇甸龙村委会
第六小组下湾场地,面积13.6亩,用途以甲方允许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承租方基础建设期____月不包含在内)。
第三条租金
1、本合同租金标准为:贰拾万________年(________年共计:壹佰万元整)。
2、租金支付时间为:________年一付每年的____月9号以前。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为乙方
2、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3、负责租赁场地内的安全防范.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生产经营。
5、将场地转让给
第三人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租金的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利用场地进行违反犯罪活动及经营的。
2、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