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家庭装修合同(通用30篇)
2.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书面承认。
6. 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
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
4. 甲方未输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 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 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 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2.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姓名(签名):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
地址:委托代理人: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号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年月日
签证意见:
签证员:
签证机关(章)
年月日
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的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
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分项工程名称
工程要求(装饰内容、使用材料、施工要求、承包方式)
地面
墙体
天棚
门窗
家具
卫生间
厨房
水电气、工建
改造
其它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质量等级
单位
质量合格证明
环保合格证明
数量
单价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乙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
序号
装饰内容
材料规格型号
品牌
等级
质量合格证明
环保合格证明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甲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变更内容
原价格
新价格
培减金额( 、-)
详细说明:
工程原定金额
甲方已付金额
元
元
增加工程金额
减项工程金额
(增-减)金额
结算应付金额
元
元
元
元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日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补验)
甲方签名
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评定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注:分项检验评分: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
年月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公司名称
保修电话
客户姓名
合同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现场施工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保修记录
其他约定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
客户姓名
施工地点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施工日期
联系电话
序号
业务名称
具体安排要求
说明: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标准家庭装修合同 篇16
签订装修合同是日常生活中一项重要的法律活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发包方的切身利益。为了尽可能保护发包方在装修合同中的合法、合理利益,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
一、装修合同之承包方资格审查
作为发包方,为预防欺诈,应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
1、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2、确认签约人的资格,若是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
3、了解承包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必要时可以去参观发包方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
二、装修合同之材料
在合同中关于材料应进行详细的约定,如可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
三、装修合同之工期
在合同中,应对工期进行明确的约定,承包方应按期完成工程。如果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当顺延。但如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四、装修合同之质量
装修合同中,作为承包方,应注意对承包事项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质量标准施工。
1、对于产品质量标准应进行明确约定,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避免产品质量标准方面发生争议。
2、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发包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质量。
五、装修合同之检验
为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装修合同应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六、装修合同之保修期
为了保障发包方的利益,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修期,保修期在验收合格后起算,双方可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七、装修合同之价款
为了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在装修合同中对价款支付时间、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