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协议书(通用23篇)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度假村。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度假村结构。
(3)损坏承包的度假村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应用于度假村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度假村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4.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条 度假村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度假村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度假村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4.乙方交还甲方的度假村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度假村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度假村的经营权,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第十二条 责任条款
1.因自然灾害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度假村的房屋,使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经营中的度假村如遇到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