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购销合同(精选34篇)
第三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预付款后_____日内。 第四条 交货条件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1、逾期交货:未经乙方允许逾期交货的,甲方逾期交货一天扣除除甲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10天未交货的,乙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预付款的两倍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取货:如乙方暂缓要货,甲方将收取按暂缓要货金额1%的仓储费用。若乙方暂缓要货超过15天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取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须保证产品质量,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须负责更换或退货。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已经通过的电子产品,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3、及时验货,乙方应在收到货物3天内验货完毕。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日期:
畜产品购销合同 篇32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合同总金额:
二、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按国家标准、部委标准执行;2、无国家和部委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3、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满足需方技术要求、使用要求。
三、交货地点:
四、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供方 日内到货。
五、运输方式、费用负担:
供方负责运输及运输费用。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无。
七、包装标准、包装货物的供应与回收: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若无上述技术规定,供方应合理包装,确保安全运输至目的地。包装物由供方提供,不得向需方另行收取费用。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依照技术标准验收,验收若不合格,需方有权拒收、解除合同;供方对其产品质量负责,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负责无偿修理、更换。如装配不符,双方退款退货。运输过程中对合同中的订货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供方承担。供方承担上述情形下给需方造成的损失,验收若有异议,验收异议期为验收后30工作日。质量异议期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九、随机备用、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按出厂标准执行。与主产品一起提供。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付款。供方在货到7日内提供17%全额增值税发票。
十一、违约责任:
供方按时交货,需方及时付款,1、供方若逾期交货或逾期提供发票,每逾期一天,供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2、若不能交货,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应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合同履行地:需方所在地。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税号:
开户银行:
账号: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畜产品购销合同 篇3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就甲方购买乙方标识牌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 合同标的及价款
1.1产品规格,数量,价格详见附件清单。
1.2 货物运输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1.3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含税到工地价)
1.4本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等货物卸至交付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和支出,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1.5 货物卸至交货地点至交付前的保管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货物交付
2.1交货日期:年月日(已物流收件之日计算)。
2.2交货地点:
2.3货物卸至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外观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清点。
2 . 4乙方交付的货物若未按合同及附件要求制作的,有瑕疵或损坏的,乙方在10天内免费更换补齐并寄到交货地.
三、付款
3.1货物抵达现场检验合格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在 7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款项;
3.2乙方收取货款前五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乙方逾期提供发票,付款时间顺延。
四、质量标准
4.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规格要求。
五、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后,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六、 违约责任
6.1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仍需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如乙方逾期 5 天仍未交齐货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2如经两次更换,货物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未按甲方要求换货、退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额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 其他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7.3 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乙方壹份、甲方叁份。
7.5 乙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相关资质证书等有效复印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
畜产品购销合同 篇34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购买内容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定购下列天年产品:
产品名称: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
赠品名称:___________
定金(大写):_________(请交纳五十元以上定金)
二、退换货原则:
a、天年素系列产品拆封后不予退换;
b、离子水机在通水之后不是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质量问题经检测确认后可换货;
c、生物系列不予退换;
d、换货产品只能等值交换。
注意事项:凡各种未使用的产品拆封后退换货时,赠品必须收回,若无法收回按优惠价补差价后,方可办理退换货手续。由于涉及到送货费用、安装费用、材料费用等,因此送货后退货本公司将不退回定金。水机产品因特殊情况不得已退货的,本公司将收取一定的折旧费用(不含人为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