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装饰装修合同(精选30篇)
3.6乙方按照甲方签字认可的设计方案予以施工的项目,甲方不得以不美观或不满意为由要求更改设计。若甲方强行更改设计与材料,其返工费,材料损耗费等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4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的约定
4.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当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65%,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在泥作工程、木制作基本完工、漆工进场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二期工程款,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 元(大写: )。余款5%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在双方制安验收合格的三日内付清。
4.2甲方如没有按时付款,本工程工期自然顺延,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交付主材及进行后续项目施工,并且无须承担甲方房屋装饰的保修义务。甲方拖欠工程款的,按30元/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在交付二期工程款前进行变更导致工程款增加的,应在交纳二期款时向乙方缴清;二期款后进行施工项目变更导致工程款增加的,应在增项项目开工前全额交纳增加款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相应责任由甲方承担。
4.3工程结算由乙方根据实际工程量做出《装修工程业主缴款结算单》,经甲方确认后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4.4甲方支付乙方的款项,只能交付给乙方公司,并开具乙方财务收据。如甲方将现金交付给其他人代缴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5条 工程工期
5.1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甲方自购的材料不能按时送达现场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用品不合格造成返工而影响工程工期,原定工期顺延,并由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5.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中途停工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而返工,影响工程工期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原定工期不顺延。
5.3由于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5.4部分工作和部分制作需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配合、确认,而甲方迟迟不予表态确认也不予以配合,则视作甲方有意拖延工期,其工期顺延。
第6条 验收结算
6.1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
(2)预算表中所载明的主材说明及工艺备注
(3)中期变更单;
6.2工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细木工程(油漆前),泥作工程、油漆工程。
6.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视为甲方已同意。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4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6.5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遇交叉作业时,乙方和甲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6.6工程竣工后,乙方可口头、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若甲方既不另行通知乙方延期验收时间,又不按约定时间验收,视为默认验收合格。
6.7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6.8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第7条 工程保修
7.1本工程保修责任期以公司完工后发放的《保修单》所载明的期限为准:
1)屋内防水工程、防漏工程保修期为5年,水电工程保修期为5年,木工、泥工、油漆工程保修期为2年;
2)基础装修施工项目非人为及自然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坏公司提供终身维护;
3)公司所代购的主材保修期为1年;
4) 家具、灯管保修期为3个月;
5)家电保修期以家电保修卡规定的期限为准,保修义务由电器供应商履行;
7.2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甲方在交纳尾款后,乙方为甲方开具工程保修卡。
7.3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7.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7.5在保修期间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7.6乙方验收交房后,甲方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电路短路及其他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派专业人员检修,不得擅自请其他行外人员进行维修,否则因此导致的次生灾害事故等由甲方承担。
7.7未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并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甲方提前入住使用视为默认验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拒绝保修。
第8条 争 议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否则由责任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损失。
8.2协商不成可通过广西建筑装饰协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9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9.1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客户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开工前,材料未进场,客户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材料进场后,客户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9.2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竣工,结算款项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第10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11条 合同附件:
11.1、工程预算书一份
11.2、A3纸CAD黑白设计施工图一份
第12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
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装饰装修合同 篇29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装修装饰。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概况: 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人民币:元)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 工 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 理 费__________元;
7、税金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 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应支付因此增加的费用,如因此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的,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但乙方应当及时提出专业的合理意见,如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有明显的质量问题,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___%的赔偿责任;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6、施工中,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重做,检查和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提出修改建议,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